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警察被行政拘留会被开除吗

警察被行政拘留的后果是怎样的?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受到行政拘留,公务员一般不会被开除公职。所在单位要根据其行政拘留的原因和具体情节,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在今后工作中限制其评优、评先并降低级别。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等。如果是刑事拘留,要根据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起诉警察违法办案相关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起诉警察违法办案,不能直接起诉警察,警察的执法行为是执行职务,所以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当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侵犯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警察所属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所以警察违法办案,不可以起诉警察本人。所以,警察做违法的事首先是最不应该出现的,如果在不触犯刑法或其他重大法律,而且对社会没有重要影响,仅仅被行政拘留,是不会开除的,所以警察被行政拘留被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但是作为公安执法人员,却带头违反法律,也是会有承担后果的,当事人可能在以后警察的优秀评选或者升职过程中,更加困难,所以不管怎么样,警察违法都是不正确的。



相关内容: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食品的监管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国家专门成立食品监管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就应该承担其工作职责,如果在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且情况严重的就要立案侦查了,下面我们来为您具体说明一下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食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相应渎职犯罪的刑罚等同或高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刑罚...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怎么判刑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怎么判刑?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


·一、醉驾被缓刑十个月可以吗
    一、醉驾被缓刑十个月可以吗?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


·刑事诉讼法审案时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内容都是一些与实体相对的程序问题,比如说受理案件的时间限制以及回避和管辖权问题,当然还有非常重要的就是案件审理的时间限制,审限是为了提高办案的效率,因此很多人想要知道刑事诉讼法审案时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诉案件第一审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未成年犯罪因素包括哪些?
    一、未成年犯罪因素包括哪些?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这里谈的“自身原因”是内因,后面要谈的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


·故意伤害罪没有构成轻伤怎么处罚
    我国的故意伤害犯罪要求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至少是轻伤,否则的话就不认为是犯罪。那要是故意伤害罪没有构成轻伤的话,此时该如何处罚行为人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没有构成轻伤怎么处罚 应当通过法医鉴定认定轻伤,恶意伤害未构成轻伤一般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停止执行死刑是如何
    我国是一个法治大国,对我国的社会治理和案件审理都有着较为严格的法律规定。特殊是在刑事案件的审理时候,我国法律严格规定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都应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停止执行死刑的解释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司法解释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出现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


·刑事案件自诉需要诉讼费吗
    刑事案件自诉需要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


·我国刑法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只有在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具体应该如何对其作出刑事处罚。而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原则需要遵循。那到底我国刑法量刑的原则是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 量刑的一般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或者处罚轻重的指导思想和准则。 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


·犯罪人员判处缓刑由谁执行
    犯罪人员判处缓刑由谁执行现在是一种社区矫正制度,也就是所在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协同派出所执行的。相对宽松了许多。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中国现行缓刑的监管机关是公安机关,缓刑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只是配合公安机关实施监管。缓刑的意思是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如果被宣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


·刑事拘留会不会无罪释放
    刑事拘留会不会无罪释放 一、刑事拘留会不会无罪释放? 刑事拘留后也有可能会无罪释放,刑事拘留仅仅是侦查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行为人实施了犯罪。因此,刑事拘留之后,如果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行为人是无罪的,必须释放。若经过人民法院审理被判无罪,也应无罪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


·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刑讯逼供犯罪,首先其犯罪主体是特殊的,即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其次犯罪对象也是特殊的,即只能是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对于刑讯逼供的行为,也要符合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构成犯罪。那到底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247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涉嫌下列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