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

离婚后,孩子会一般会跟随父亲或者母亲某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定期给与一定生活费用以此尽到抚养义务。但有时候也会遇到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某些原因认为提供的抚养费过多,养孩子不需要那么多钱,因此,起诉要求缩减抚养费用。那么,申请降低抚养费适格主体可以是父母吗? 我们搜集了以下法律参考意见。1、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责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文表明,离婚之诉与子女抚养之诉,是可分之诉。但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将离婚之诉、财产之诉、 子女抚养之诉合并审理,在诉讼法上叫做诉的合并。诉的合并包括诉的主体的合并与诉的客体的合并,离婚案件中诉的合并是诉的客体合并,即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对几个各自独立的诉讼标的合并进行审理。据此,依据有关离婚裁判申请执行抚养费的子女,依法属于合并之诉中之“子女抚养之诉”的对方当事人。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表明,依据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书在一方拒绝履行时,依法享有抚养费权利的一方,有权向法 院申请执行。在离婚诉讼中,对子女抚养关系包含抚养义务一并判决或调解的,涉案的被抚养的子女应该是该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受抚养人尽管未以自己名义进行 诉讼,但受抚养人是法院审理的抚养法律关系中的抚养费的权利人;父母离婚后,受抚养人是相对于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对方当事人”,是抚养费的权利主体。 因此,只有受抚养人才有资格以自己名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受抚养人成年但尚未能独立生活时,对抚养费有独立请求权。离婚之诉中的原、被告所争议的抚养费权利依法最终应归属受抚养人,而不是某 一方争得权利后以之抚养该方;如果否决受抚养人在原讼中具有当事人地位,就是确认了在特定条件下受抚养人的法定权利法律不予保护。如一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出 现死亡情形,那么受抚养人将依法不能基于受抚养权向拒不支付抚育费的一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无疑不是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因此,对申请降低抚养费适格主体可以是父母吗?这个问题,本文给出的答案是,受抚养者即小孩才拥有抚养费申请执行人的主体资格,可避免抚养方在小孩能独立生活或不再需要抚养费的情况下仍然以争取抚养费的名义上诉,这样的法律规定能有效保护各方的合法利益。



相关内容: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
    若家里面有未成年子女,同时父母又涉及到离婚的话,不能因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免除对子女的抚养。此时未能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子女相应的抚养费。那通常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


·是否可以跟精神病人结婚
    一、是否可以跟精神病人结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该规定明确了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之一:男女双方应具备对结婚的判断能力和意思表达能力。这实际上是一种能力的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能自主地、正确地判断婚姻的法律性质和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二是能够将与对方结婚的意思正确地表达出来。由于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判断其主观上是否完全自愿,故不能正确地表达结婚意愿的精神病人,不符合第五...


·一、股权增值夫妻财产分割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股权增值夫妻财产分割时需要注意什么?股权增值属于夫妻财产,原则上需要平等分割。虽然在一般民法意义上,孽息或原物增值归原物所有人,但在婚姻家庭领域,由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或增值应归属于夫妻双方。因而一方婚前股权在婚后所得的红利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了红利之外,继续留在公司的剩余利润转化为企业经营资本和公司财产积累的婚后增值部分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这部分财产的特殊性...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生效?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生效根据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一般来说,离婚纠纷都不是很复杂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简易程序审理。三个月内应该是会有一个判决的结果。拿到判决结果后,判决还没有生效。该份判决书何时生效呢?这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没有人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一方不服判决内容,在接到判决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一...


·离婚后还回涉及财产纠葛吗?
    离婚后还回涉及财产纠葛吗?离婚后还回涉及财产纠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


·夫妻苏州他项权证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在所在地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只需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办理规定,提交对应的材料,同时符合办理他项权证的条件即可。那么夫妻苏州他项权证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这就涉及到本文的主要知识点,下面跟随我们一起讨论。 一、夫妻苏州他项权证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夫妻苏州他项权证需提供的资料: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


·拘留所去看家人能呆多久?
    拘留所去看家人能呆多久?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可以自由协商约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其中就包括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通常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那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


·婚内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婚内财产需要公证吗
    不少人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办理的财产公证,当然也有夫妻是在婚后办理的财产公证。那么婚内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此时要是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约定协议的话,是不是也要办理了公证才有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内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


·男方迁户口到女方都需要什么手续?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4、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户籍登记条例》第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