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合同到期优先续租吗?

房屋合同到期优先续租吗?

关于房屋合同到期优先续租这一问题,我们要告诉您的是,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关于这一方面的明确规定。所以是否有房屋合同到期优先续租的问题,主要取决于租客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有没有明确说明该租客是否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就我国现行法律而言,目前没有关于优先承租权的规定,因此,承租方是否有优先权,主要看双方原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此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承租方有优先权,则无权主张优先承租。但是,仍然可以与房东(出租人)协商,如果房东(出租人)同意,当然可以续租。

一、法条依据: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上没有租赁期满后的优先续租权概念,只规定有租赁期之内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续租权常见于租赁合同中双方的自由约定,如有相应的条款约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可以按约定提出继续租赁的主张。

3、如没有优先续租约定,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就继续租赁房屋事宜再行协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承租权的概念。

优先承租权是指租期届满后,原房继续出租的,且原承租人仍愿租用原房的,在同等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于其他承租人的承租权。出租人应尊重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剥夺承租人的优先权而与他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三、优先承租权的法学理论根据。

的确,优先承租权尚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和司法解释规定。但是,很多法学专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颁布后,依据法学原理、立法精神,大多在对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关于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予以学理解释后提出了优先承租权这一概念,有的还附以典型案例加以阐释。从本案的成功处理也可看出,保护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公平合理的,也是群众能够认同接受的。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的这一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其享有租赁权在先的事实,租赁权在本质上是承租人依房屋租赁合同所享有的一种法定请求权,具有债权的性质。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该原则体现了租赁权的债权性质物权化。法律的这些规定,是从房屋承租人因合同关系的往往不稳定而处于弱者的位置考虑,从法律角度加以平衡保护。因为承租人一旦失去住房,就会造成暂时的生产、生活困难。既然承租人享有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从而使租赁权与所有权重合,那么出租人在租期届满继续出租房屋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是应有之意,也就是说优先租的权利是从优先买的权利中推理衍生而来,优先买的权利应当包含优先租的权利。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律直接规定的权利,则优先承租权因其包含在优先购买权之内,也是一种法定请求权,其存在及行使不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前提。  

四、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的适用条件。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适用:  

(1)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先,并实际履行完毕。如果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自无承租人优先承租权之说。  

(2)租期届满后,原房继续出租,且原承租人仍愿租用原房。如果租期届满,出租人收回自用或不再出租,承租人不能主张继续承租。此外,如果房屋的共有人以同等条件提出承租,按物权优于债权原理,承租人的优先权应受限制。因为房屋的共有人对房屋享有一定的所有权。  

(3)优先承租权的行使只限于租赁物为房屋或者类似于房屋的不动产。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象是租赁的房屋。  

(4)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必须在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行使。所谓同等条件是指租金价格、租赁期限等主要条件相对平等。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是法律对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利益平衡的表现。承租人只有在同等条件下才能享有优先承租权符合公平合理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租赁房屋的价值,既保护了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又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关于房屋合同到期优先续租这个问题,上面我们都为您都解释清楚了,对于各种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疑问的话,您可以仔细查看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各方面的法律规定,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和房东协调好,如果合同中有什么问题,要及时解决。


相关内容: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房产遗产税是没有开始征收的;主要需缴纳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0.5%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法定...


·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
    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的财产金额较大,因此很多人在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选择向法院起诉。而此时就需要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具体解答吧。一、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018是什么?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018是什么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市____区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仟__佰___拾__元整(¥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


·购房合同不签可以退款吗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购房一定要签合同。在我们国家,房地产卖买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如果合同中对于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有约定,那么购房者是不能随意推迟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逾期签订,那么开发商可能要求索赔违约金,而在房源紧俏的情况下,还会直接将房源出售给他人;购房者此时损失将比较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


·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全国都在房价逐渐提升,也就造成了现在很多
    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全国都在房价逐渐提升,也就造成了现在很多人为了工作的机会,为了孩子学习的发展等都会选择租房居住,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租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直到发生问题时,很多人才会寻求法律的帮助,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应该在签合同时就搞懂租房合同协议书,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关于租房合同协议书填写格式。 租房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起诉状解除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起诉状解除合同应该怎么写? 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 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3、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 4、事实与理由。提出...


·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租出去的房子,仅仅是允许承租人在一定期限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但所有权还是在出租人手上。因此,有的出租人此时就萌发了将出租的房屋抵押。那到底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本文将对你最详细介绍。 一、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是说,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权...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


·住房公积金可以做遗产继承那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住房公积金可以做遗产继承那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拥有相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等份额的遗产。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跟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想有相同的继承权。另外,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


·房屋遗产继承税减免是多少?
    房屋遗产继承税减免是多少?在遗产继承以前要先做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去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根据国家相关《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子女也包括了婚生子女、继女、非婚生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从继承遗产所缴纳的税种扣除二万块钱,要是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那么对于第二顺位继承者(第二顺...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二、房产遗嘱继承的程序是...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面积及租金的规定
    注册公司有时需要用到房屋租赁合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供份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完成公司注册。当事人在注册公司以及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对房屋租赁的面积及租金进行约定。下面我们对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面积及租金的规定进行介绍。 一、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二、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