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是什么?

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是什么?

在所有的建筑工程当中质量验收是其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合格的话,那么才能够进行算是整个工程的完成,在中国驻站质量安全问题是非常严重的,因为我们国家确实也存在着许多豆腐渣工程。对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是什么?

一、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是什么?

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意见

(试 行)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对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准进行工程主体分部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住宅工程每一户分别进行的逐户逐间的专门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分户验收合格证书的行为。

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实施。物业公司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节能等分部工程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应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三)门窗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其他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需要分户检查的内容。

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工程分户验收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分户验收小组。

(二)分户验收小组按照已制定的方案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内容进行分户检查。

(三)分户验收小组发现验收结果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情况应记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四)完成上述分户验收程序后,分户验收小组应进行分户评定,确定分户验收结论。分户验收合格后,应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

(五)分户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汇总表》,并按《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建建〔2006〕105号)要求进行公示。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商品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竣工验收监督的同时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抽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建建〔2006〕105号)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在住宅工程投入使用后,如房屋质量出现较大的缺陷或因此引起的质量投诉,参建单位除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质量保修等责任外,质量监督机构还将依照分户验收资料追溯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本实施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又有哪些

(1)建设方的质量责任是使项目按照预期的质量标准,满足整个项目的使用功能和达到必要安全要求,使项目能够正常的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质量义务是确保建设项目满足国家的强制标准和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2)施工方的质量责任是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承包合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

凡是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都要由施工人承担责任。这些责任包括由建设施工人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修理、返工或改建并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施工人因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因施工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对工程进行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以达到约定的质量要求。如果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工程迟延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这里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发包人因逾期交付受到的损失,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减少价款、执行定金罚则等。发包人可以根据施工人违约程度和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请求施工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需要各派一名代表成为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在工程验收时,四方代表需要在现场,若发现质量不符合规范,需要进一步确认是那方面出现了问题。最终被确定有问题的一方代表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不明的,由四方共同承担。

实际上,在这个细则当中规定了房屋质量验收的时候的一些具体的规定,比如说门窗的,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工程质量,如果不合格的话,民事责任的承担。


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吗
    在我们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很多的劳动者朋友们会碰到被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而此时的多数情况下,被解雇的劳动者们并不知情,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吗?下面的我们就给在下文中为您详细的谈一下。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给出书面通知吗?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


·用人单位辞退3年的员工的补偿吗?
    用人单位辞退3年的员工补偿吗?需要补偿,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


·工作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工作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在工作日上班够了8个小时之后,那之后的时间就属于个人休息时间,不过有些时候用人单位可能会在劳动者休息时间安排其加班,那此时工作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 一、工作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


·建筑工程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


·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 一、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 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建设工程发包人具体是指什么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
    建设工程发包人具体是指什么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建筑法》)或业主、项目法人。第一,关于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建筑法》对工程施工发包主体资格未作限定。因此,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不具备法人...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是否应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工作期间不负责,不称职,那么其可能面临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的风险。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辞退劳动者的,是否应该给与补偿?下面就这个您比较关切的话题,在下文展开相关论述。 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会获得经济补偿么?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不管是谁在离婚之后正常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的,但是由于不同的年龄段的孩子所需要的开销不一样,所以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是有区别的,当然不少人认为抚养费用的支出和夫妻的收入是有一定关系的,那么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 800-1200,一般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0%----30%,抚养费以孩子实际需要为限,...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入职。 三、试用期薪资为元/月。如在第一周终止试用,薪资按每日20元算,不扣除餐费;超过一周终止试用的,按原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算,扣除餐费。 四、乙方的薪资为元/...


·申请工伤认定要材料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要材料吗? 一、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


·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现如今,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很多地区的住房、社区的基本设施等明显不足,因此就会有比较多的建筑工程需要完成,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一个好的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吧。一、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法...


·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支付补偿金吗?
    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支付补偿金吗?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金看是哪方先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主动解除的,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员工提出解约,公司是不支付补偿金的并且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1、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的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公司主动解除的,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劳动合同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