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火热的市场便是房地产交易市场了 当前火热的市场便是房地产交易市场了,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交易二手房都需要走一定的程序规定,而且需要一系列的手续费以及税费,房屋交易税一般包括契税、印花税、营业税等多种类型,那么出售房屋买卖税费怎么计算? 房屋交易税费的几种税 1、契税 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交通事故在所难免,真的遇到交通事故时,难免人身损伤。遇到车祸,申请伤害赔偿也是必需要的,但是也要根据责任承担程度获得相对应的赔偿。但是有些法律问题再获取赔偿的时候还是建议弄明白,免得无法保障自己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讲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 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
·肇事撞到车逃逸第二天自首可以减轻处理吗? 肇事撞到车逃逸第二天自首可以减轻处理吗?可以减轻处理,但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只要在主观上为了逃避事故责任故意离开事故现场的,均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第二天自首不影响本罪成立,只能说明犯罪嫌疑人有悔过情节,在审判时可以酌情减免一定的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二、交通肇事...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们熟知的交通工具包括了汽车、火车、轮船等等,而对于这些交通工具,如果实施了损坏的行为,那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害。因此我国对故意损坏交通工具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都规定为了犯罪,不过此时要看是否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只有过失破坏上述交通工具才能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构成本罪。 ...
·电动车酒驾怎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
·被限制高消费令能坐动车吗 被限制高消费令能坐动车吗?被限制高消费令之后还是可以做动车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司法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司法鉴定吗? 交通事故人伤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
·一、交通事故鉴定书几天出来? 一、交通事故鉴定书几天出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 (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的道路上发生的。 (二)在道路上举行军事演习、体育竞赛、施工作业路段中发生事故。 (三)军车、武装警察发生未涉及地方车辆或人员的。 (四)在铁道口与火车相撞和道路度口哪生的事故。 (五)蓄意驾车行凶杀人的案件和自杀案件,精神病患者自已碰撞车辆发生的...
·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 1、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 (2)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 (3)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2、人民法院...
·商业车险附加险包括哪些种类? 商业车险附加险包括哪些种类?附加险通常是在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越础上可以选择的附加责任。但从保险实务来看,各财产险公司的附加险险别设置情况比较复杂,以下为几类常见的附加险: (1) 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可以选择投保的附加险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代步车费用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租车人人车失...
·刑事申请抗诉交通肇事的内容有哪些? 一、刑事申请抗诉交通肇事的内容有哪些?交通肇事的情况睛,抗诉申请书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的相关事项。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