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非法集资款超过两年怎么处理?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筹集资金的办法。筹集资金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也可以选择网贷。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集资进行筹集金钱。非法集资承诺的回报很大,因此很多人上当受骗。非法集资款超过两年怎么处理?下面,跟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吧!如果参与非法集资,款项在两年内还没有追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申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债务的追回。
一、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实践中,集资诈骗犯罪活动往往是打着“合法经营”的旗号,因此准确认定经营形式掩盖下的集资诈骗犯罪,有助于 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犯罪,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 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社会筹集资金逐渐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对应,集资诈骗罪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 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了非法集资且数 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 罪的行为实质所在。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集资诈骗罪的被害人追回款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见,我国刑法是以刑罚为标准来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第三条: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由此可见,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最后,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相信您阅读上述材料,不仅对这一问题有了清楚了解,同时也对集资诈骗罪等相关知识有了了解。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其募集资金的渠道是不合法的,因此您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谨慎,以防造成财产损失。



相关内容:

·怎么通过和解追讨债务
    怎么通过和解追讨债务 一、怎么通过和解追讨债务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


·两年间陆续借款写的总借条有用吗
    两年间陆续借款写的总借条有用吗有用,只要是明确记载了借款内容,表明了借款变动情况的借条,都是有效的。借贷双方在一段时间内陆陆续续签订的借条每一张都单独构成一个完整的借贷关系。如果最后经过汇总,写成了一个完整的借条,那么总借条和期间零零散散的借条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后者起到了一个整理的作用。双方签字认可后,可以以最后一张借条为准。二、借条的内容1.担保情况:有人保和物保的情况下看抵押物是否为借款人...


·室友在小钱上欠钱不还怎么办?
    室友在小钱上欠钱不还怎么办?1、如果宿舍有这种舍友,那么先要搞清楚,如果她只是容易忘记别人借给她钱之后不记得还,建议可以提醒她还钱,一般这种情况比较好,和她多沟通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她是故意忘记不还钱,那么就告诉她,她借了的钱,虽然不多但是有急用。可以借助无伤大雅的语言来催债。如果她不换就借用其他方式来解决2、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


·借钱给女朋友的借条怎么写?
    借钱给女朋友的借条怎么写? 一、借钱给女朋友的借条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


·标准的公司并购协议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标准的公司并购协议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并购协议中的重要条款: 1、陈述与保证。 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 一是公开披露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承担责任。 由于这些资料和信息有些具有保密性质,实践中,卖方往往要与买方就此达成专门的保密协议。需要披露的事项就卖方来说包括目标公司的组织机构、法律地位、资产负债状况、合同关系、劳资关系以及保险、环保等重要内容;就买方来说,...


·什么是软暴力讨债
    软暴力,是指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的行为,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代驾违章罚款由谁买单?
    代驾违章罚款由谁买单?由于喝酒之后不能开车,所以催生了代驾这个行业。代驾对于车主来说十分方便,只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代驾司机就会把帮车主把车辆开回家。但如果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了违章,代驾违章罚款由谁买单呢?下面,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代驾违章罚款由谁买单? 1、代驾公司规定:如出现代驾司机违章驾驶,在规定时间拨打客服电话,经客服核实确认后,所有违规责任由代驾司机承担。但除了司机和客户,谁会...


·夫妻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夫妻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该根据原夫妻二人的约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1)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作出约定,则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2)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进行了约定,则有约定方进行偿还。2、如果只是单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这笔债务应仍由其个人来偿还。但是,这种情况有着明确的限制条件。(1)债务必须是原夫妻一方个人所欠的债务,其配偶及子女都不知道、不同意,更没有...


·欠钱胜诉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胜诉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合同约定不给加班费的条款有效吗
    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员工的责任,选择在劳动合同里面与员工约定不购买社保、不支付加班费。那像这种合同约定不给加班费的条款,从法律上来讲是否有效呢?一般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又该怎么来操作?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合同约定不给加班费的条款有效吗 合同条款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为无效条款,自合同签订时该条款就无效。 二、加班费怎么计算? 如果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
    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 一、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 1、申请破产还债 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因为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情况看,债权人难以保障全部的权益,没有得到偿还的债务也不再偿还。为此,经常出现企业法人和债权人在宣告破产清偿程序开始后,往往就债务清偿的期限和办法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经人民法院认可后,而中止破产还债程...


·并购贷款无抵押可以吗?申请并购贷款的并购方应符合哪些条件?
    并购贷款无抵押可以吗?申请并购贷款的并购方应符合哪些条件? 一、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