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 1、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2、特殊理由: 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后...
·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一、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逮捕,批捕,拘留的区别如下所述: (一)概念不同 1、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3、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
·小偷一次偷十万元是什么罪 一次偷十万元是什么罪是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二)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是盗窃未遂。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明确以巨额现款、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也应定罪并依法处罚。(三)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惯窃罪或者盗窃数额巨大的,应...
·盗窃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盗窃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
·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怎么处理? 抢夺武器装备罪的全称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是一种选择性的罪名。而法规竞合则是指一个人犯了多种类型的罪,依法只适用其中一条量刑标准的情况。那么,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应该怎么处理?抢夺武器装备罪的处罚又是什么呢?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怎么处理? 处理原则 对“法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是: 当法条重合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如我国刑法规定了盗窃罪,一...
·对于贪污受贿罪由谁立案侦查? 对于贪污受贿罪由谁立案侦查?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对于贪污受贿罪由谁立案侦查?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由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个人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
·遗弃残疾人罪的具体内容? 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导致环境也在逐渐的恶劣下去,如此恶劣的环境会增加新生儿的畸形率,形成残疾人。在加上一些后天造成的残疾人让我国的残疾人不断增加,然而一些人会遗弃残疾人。这样不利于我国道德社会的建设,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遗弃残疾人罪的具体内容? 一、遗弃残疾人罪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合肥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般只有普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权非法占有管理、经手的公司财物的,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不同地区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都是不同的,那要是在合肥市犯此罪的话,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在下文中带来合肥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
·应该要怎样认定抽逃出资罪 何谓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就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如何认定抽逃出资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抽逃出资罪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
·犯罪未遂与中止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中止的量刑原则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
·认定抢劫罪定罪数额是多少? 没有正经收入的社会人员可能就会滋生犯罪的念头而选择了抢劫来获取生活来源,但是抢劫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相对较大而必须在法律处罚上得以体现,所以只要是抢劫被抓获就必须接受刑法上相关措施的处罚。那么,认定抢劫罪定罪数额是多少? 一、认定抢劫罪定罪数额是多少? 抢劫罪定罪数额是多少 在对抢劫罪的定性上,刑法对金额没有限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抢劫行为,不管实际抢劫得到多少金额,均构成抢劫罪,但在具体量刑的时...
·拘役一个月查不到犯罪记录的可能性有吗? 拘役一个月查不到犯罪记录的可能性有吗? 一、拘役一个月查不到犯罪记录的可能性有吗? 拘役一个月查不到犯罪记录的可能性肯定是没有的;被判拘役是会留下案底的。因为拘役是属于构成刑事犯罪后所被判处的一种刑罚,而刑事犯罪记录会被记入公民的个人档案中。拘役是对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后所给刑事处罚,会留案底,而被载入档案的犯罪记录一般在公安机关所保存,终身都不能取消。 《刑法》第33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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