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

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赔偿,赔偿也是有依据的,通常就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做出赔偿。因此,就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那实践中,被拆迁的房屋是怎样评估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关于被拆迁房屋的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流程一般如下:(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2、怎么确定评估机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协商选定是确定评估机构的首选方式,只有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时,才可以通过多数决定等其他方式确定。征收人未与被征收人协商,直接采取单方指定等其他方法确定评估机构的,属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评估报告不能采用。
3、价格评估
关于评估价格,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于这一规定的理解,应当明确以下两点:(1)价格基准日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2)市场价格是补偿底线,补偿可以高于或者等于市场价格,但不能低于市场价格;其中,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点时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包括房屋占用内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确定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时,应当剔除偶然和不正常的因素。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的,是为了确认该房屋的价值,然后在结合当地的拆迁安置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赔偿。由此可见,进行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是多么的重要。在实际评估之前,一定要选好评估机构。否则的话,评估出来的结果可能就会对你不利。
相关内容:

·实践中,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而引起房屋买卖纠纷只是买房会遇到的
    实践中,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而引起房屋买卖纠纷只是买房会遇到的纠纷之一,但它却是购房者最不愿意看到的购房问题之一。对于这种情况,作为购房者当然是不愿意消极接受的,那么究竟遇到房屋面积误差怎么办呢?本文将对你做详细介绍。 一、遇到房屋面积误差怎么办 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


·父亲再婚房产继承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父亲再婚房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 和“丈夫的婚前财产”相加等于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妻子,子女,父母。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和付出的多少而适当加以调整。 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 2、如果不立遗嘱...


·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是哪些?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如果一方擅自处分了怎么办?这不仅是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也对第三人的利益有损害。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常见的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有几种呢?请看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有哪些 情形一: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人,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情形二: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


·夫妻离婚房子有过户费怎么算?
    可能没有办理过房产过户的公民不太了解,当地的房管局针对房产过户的时候,实际上是有过户费的,也就是说房产过户不是免费的。虽然每一套房子在过户的时候,具体要交纳的过户费用可能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过户费的计算方式都是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是,夫妻离婚房子有过户费怎么算? 一、夫妻离婚房子有过户费怎么算? 1、税类 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登记费80....


·买回迁房有风险吗?
    买回迁房有风险吗 购买回迁房的时候其实也是有风险的,具体的风险内容如下:(一)办证时间难有保障在暂无房产证情况下,如果是买家认为该物业十分“超值”,则买卖双方可以在充分协商好的前提下,采用“公证赠与”方式进行。即表面是办理公证赠与物业,但私底下还是二手交易。这种做法要双方十分信任才能进行。等房产证出来之后,再办理转名手续。而一般情况下,许多“回迁房”会因各种复杂原因领不到房产证,无法正常上市。(二...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开发商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销售现房,此时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就不具有销售资格,换言之也就是属于违法销售。而现实中,预售期房与销售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那到底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进行商品房预售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1、已经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的前...


·一直以来,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界定是人民关注的焦点和热门
    一直以来,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界定是人民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因为这是切实关注到人民切身利益问题。但大部分人对于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应该归谁所有,以及到底什么是集体产权房都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这就导致了出现了很多民事纠纷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分析一下。 一、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界定?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商品房虽都同属财产,应有物权的归属,但长期以来,都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却没...


·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
    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2、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3、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1、遗嘱人亲自到公...


·结婚17年离婚房屋咋分配?
    结婚17年离婚房屋咋分配?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在很多案例中,房屋出租方没有产权证,具体的原因很多,相当一部分是土地出让金已经交纳,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原因,房屋产权证不能及时下发,但是房屋的产权清晰,没有争议。这种情况下签的房屋...


·离婚房子判给孩子怎么过户
    房产的分割是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和孩子是无关的。也就是说理论上孩子不会影响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法院要对夫妻之间的房子的产权进行判决的话,也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裁决的。房子给孩子一般是夫妻双方协商的结果,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重点是离婚房子判给孩子怎么过户? 一、离婚房子判给孩子怎么过户?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一、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