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上海房产税何时交,有哪些相关内容

房产税是近几年的热词,在高房价的上海,房产税更是热议的话题。房产税的交纳关系着许多房屋拥有者的利益,为此,国家在充分考虑后出台了详细严格的房产税交纳规定,对房产税如何交纳以及何时缴费进行了严格规定。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上海房产税何时交的问题。
一、上海房产税交纳时间
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提醒,请于12月31日前缴纳2016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征收对象为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但“家庭人均建面不超过60平米”等6种情况可减免。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施行之日(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三、哪些情况下税收减免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2、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3、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4、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5、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6、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以上内容不仅回答了上海房产税何时交的问题,也介绍了一些相关知识。房产税的交纳关系这千家万户,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国家对于房产税的征收,也出台详细的规定,在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情况下,合理征收房产税。这也是遏制伺机炒房的重要措施。如果对上述内容有不解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


·绵阳醉驾人员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绵阳醉驾人员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肇事者承担多少?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肯定就会涉及到保险赔偿,但是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肇事者应该承担多少呢?为此,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肇事者承担多少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肇事者承担 (一)影响民事责任承担的数额。 《交通事故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一、保修期内的车辆,一定要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而已经过了保修期的,则应认清汽修厂的资质和等级,选择证照齐全、技术水平好的厂商,以保证维修质量。二、在汽车维修完毕后,不要急着离开,要记得复核车辆和维修结算单,检查清单上记载的项目是否到位,尤其要注意结算单上发动机号和底盘号是否与驾驶证上的一致,以防产生纠纷后投诉无门。购买零...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事故处理事件越来越多。醉驾就是最典型的一种。我国刑法已经将醉驾写入刑法,醉酒驾驶要受到刑法的强制性惩罚,同时会被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的行为需要经过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才能受到刑法的惩罚。那么,醉驾没移交检察院会被吊销驾驶证吗?一、醉驾的概念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有哪些表现形式 在诸多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中,大部分是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的,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主要是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房屋无法开工建设;或者违法建成了房屋,但因为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而无法向购房者交房的现象。 (二)开发商因购房者不交纳费用拒绝其入住。 主要是指开发商因购房者不...


·一、加班费交税规定是多少?
    一、加班费交税规定是多少? 加班费也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如果这些所得的总额加起来超过1600元,就应当交纳个税。并不是加班费达到多少就要上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4...


·在二手房的房屋买卖交易当中
    在二手房的房屋买卖交易当中,一般都会签订二手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当中,双方会约定买房的价款,交易的时间地点,交易方式等等。一旦双方对于合同内容当中的相关条款达成共识,那么签字或者是按手印之后合同就算生效了,那么双方就必须要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那么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约定的话,其中一方后来却有了毁约行为,例如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甚至是直接拒绝购买二手房的话,这个时候卖方应该如何维...


·醉酒驾车酒精标准是什么?
    醉酒驾车酒精标准是什么?醉酒驾车酒精标准是:血液酒精含量低于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酒驾;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就属于醉驾,就构成犯罪。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会从重处罚,不能判处缓刑。无论是酒精含量为多少,都是会被处以扣除12分,吊销驾照并处罚金的惩罚。二、相关注意事项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样的?
    一、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样的?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几天到几十天不等,具体需要以下的流程:1、暂扣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2、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对于鉴定费用及诉讼费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难免导致审理结果出现差异,在实务中通常不判决鉴定费与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也有个别案例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对于鉴定费与诉讼费承担问题,保险公司通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这一条...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变更可以吗?怎样变更?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所导致的,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变更是否允许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给您解答一下。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达成后能不能更改 1、一般来说,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