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认罪二审不认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其实出于各种心态,在认罪的过程当中表现出来的做法是认罪并且不断的翻供。因此就发生过有个别的案例,在一审的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但是二审的时候却又坚决的否认自己之前承认过的那些罪行。那么,一审认罪二审不认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一审认罪二审不认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看是否有新的证据材料。如果一审认罪是处于刑诉逼供,则因为程序违法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若不是,则看新的证据是否...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我们整理了广东省盗窃罪量刑细则内容,如下: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什么是食品监管渎职罪?如何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 随着近年来国内国外爆发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逐渐成为了一个全民关注、全民讨论的话题。食品安全问题对《刑法》的影响便是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了食品监管渎职罪,那么什么是食品监管渎职罪,如何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呢,请看下文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食品监管渎职罪 简单的说,食品监管渎职罪,就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怎么处罚?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怎么处罚? 一、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怎么处罚? 《刑法》 第四百零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 《森林法》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越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
·刑法修正案八与未成年人的内容包含哪些 刑法修正案八与未成年人的内容包含哪些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无累犯”制度的理解 《刑法修正案(八)》第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这一修改主要涉及《刑法》第65条第1款的内容,笔者将其概括为“未成年人犯罪无累犯”制度。由于在累犯这个法定从重情节...
·制造毒品罪的对象的要件是什么? 在虎门销烟开始我国对毒品的打击一直在进行,毒品会摧毁一个人的意志,同时也会让一个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可以说毒品就是在杀死吸毒者以及其附近的人,这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发展,在各个国家都是在禁止毒品的买卖,我国也不例外,那制造毒品罪的对象的要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制造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
·玩忽职守罪的行为包括了几种 玩忽职守罪的行为包括了几种 一、玩忽职守罪的行为包括了几种 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 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 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 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
·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 现在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公检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案件相比之前十几年明显变少了。但是现实中还是存在着不少变相违法的情况。我国刑诉法为了限制公检法的权力,对刑事诉讼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但是有一些流于形式。比如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1.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破坏电力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损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二)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最高检刑事抗诉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最高检刑事抗诉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检刑事抗诉规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已经成为前置程序。如果当事人未到法院申请再审,直接到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检察院一律不受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初已经就此向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文并组织系统学习。因此,建议当事人不要再抱着任何侥幸的心理。 二、司法解释 2012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彻底颠覆了此前申请检察院抗...
·道路上饮酒驾驶的拘役并处罚金怎样解释 道路上饮酒驾驶的拘役并处罚金怎样解释 道路上饮酒驾驶,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
·刑法九规定关于虚假诉讼行为是什么 刑法九规定关于虚假诉讼行为是什么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实践中需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一是虚假诉讼罪限于“无中生有型”虚假诉讼行为。《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刑法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指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