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当患者出现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就会与患者会达成协议,之后便会进行赔偿。但是如何确定是否是因为医疗过错而引起的医疗损害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的相关介绍,供您参考了解。
一、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应当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的原则
关于医疗事故等级的规定,明确为以医疗过失行为对患者人身造成的直接损害程度,合理划分医疗事故的等级。因此,医疗事故的等级体现了患者人身遭受到损害的实际程度,是对受害者人身致伤、致残及其轻重程度的客观评价。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与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体现了我国民法在民事赔偿上的实际赔偿的原则。
二、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当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的原则
此原则是讲在医疗方所承担的赔偿数额,应当与其过错行为对损害后果的作用相一致。体现了医疗事故赔偿适用的“过错原则”。这就是讲确定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首先必须确定医疗行为本身是否有过错,有过错才可能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也不意味着承担全部责任,还要看过错行为对损害方损害结果所占的责任大小,有多大的责任就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这样规定既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也符合医学科学的原则,有利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应当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的原则
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及其与损害后果关系的原则是指在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时,应当实是求是、客观地分析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对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与损害结果之间关系,免除医疗主体不应承担的赔偿部分:考虑患者原有疾病因素,应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患者原有疾病在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关系;(2)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发展对现存损害后果的直接作用程度与过失行为之间关系;(3)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基础条件在静止状态与其现有损害的关系;(4)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危险性及其与医疗主体实施医疗行为的必然联系和客观需求,患者因医疗行为的获益结果与损害结果的关系。在以上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明确是因为医疗过错对患者造成的医疗损害,那么需要根据医疗过错的损害分级,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进行准确的调查之后,再对患者进行具体的赔偿。但是,如果患者的疾病在医治的过程中自然的恶化,那么医疗主体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内容: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如今一些民营医院医疗水平低,管理差,经常发生医疗事故,这会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其实大部分医疗纠纷都是由于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作为责任方,医疗机构必须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不然患者及家属可以向医疗卫生部门投诉。那么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因此现在大部分人都会购买医保,但是对于医疗保险怎么报销都不是很清楚,而且每个地区的医疗保险的保险范围和报销比例等等都不尽相同,下面我们就从门诊、住院等几个方面讲讲,北京医保是怎么报销的? 北京医保是怎么报销的 一、门诊费用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


·医保统筹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医保统筹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用于支付特殊病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能支付普通门诊费用和全自费项目的费用,不能支付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工伤、生育、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实行专项储存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住院、非定点医院急诊抢救、异地转诊(院)、异地...


·医疗纠纷处罚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罚内容有哪些?一、对有责任的医疗人员的处罚内容 (一)由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差错,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3)三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 (4)四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个月执业活动。 (5)严重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


·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
    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一、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


·被私人医院男科骗了怎么维权?
    被私人医院男科骗了怎么维权? 一、被私人医院男科骗了怎么维权? 可以到卫生局投诉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


·医疗过错赔偿怎样算
    医疗过错赔偿怎样算 一、医疗过错赔偿的范围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或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另外《解释》还规定了营养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医...


·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什么资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诉及答辩。1) 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 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3)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二、哪些医疗事故鉴定不会受理?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虽然在不同的事故中具体的赔偿标准不一样,但在赔偿项目上面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那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是什么呢?针对不同的事故,具体的赔偿程序也有差异,到底这个医疗事故赔偿有什么样的程序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事故赔偿有什么程序 医疗事故赔偿确认要经过五个步骤,如果你或你的亲友不幸遇上医疗事故,不妨对照一下,以做到心中大致有数。 第一步,鉴定医...


·江西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江西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一、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二、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一旦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可按以...


·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分配具体如下:1、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2、举证责任是可以转移的。如果患者对损害赔偿请求权成立的证明达到了表见真实的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