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进行商业活动的时候,我们会接触到很多的信息,有的可以公开,有的不可以公开,而这些不能公开的有时候是含有很大的价值的,一旦泄露或公开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刑法上甚至有专门的罪刑,那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
【刑法 [2] 条文】(根据《刑法修正案(七)》 [3]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最新立案标准
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应予立案追诉:(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
三、量刑标准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量刑标准差不多就是这些了,它的量刑一般是根据公开这些不能公开的信息造成的损失的大小而定罪量刑的。同时公开这些信息获得的利益会被法律以多倍的罚款惩罚回来,所以,还是不要随便公开这些不能公开的信息了。



相关内容:

·20岁开始交社保要交到退休
    一般必须要交15年,也就是需要交到36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


·一、发生交通事故什么地方定残?
    一、发生交通事故什么地方定残?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应该提交的材料都有什么?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应该提交的材料都有什么?交通事故是非常常见的事故,很多时候发生之后的严重程度是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那么这时候受害者怎么维权呢?就只有发起诉讼了,那这个民事诉讼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可以呢?第一,那就是民事诉讼状,这个是人民法院和每一位被告者各一份的。这个肯定是必要的。第二,所发生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这个就相对来说要复杂多了。这个证据材料主要都包括什么呢,比如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


·一、车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车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车位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第三、租赁...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关注量较高的事项,在认定标准这一块,我国相关法律是有专门的规定和责任认定的,但各地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不全一样的。那么南昌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南昌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认定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


·交通事故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有效吗?
    交通事故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有效吗? 交通事故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如果没有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情形,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 “受害人不...


·机动车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7最新版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车辆肇事逃逸交强险能赔偿吗?
    车辆肇事逃逸交强险能赔偿吗?车辆肇事逃逸交强险能赔偿的。因为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责任免除的范围之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当中规定,驾驶员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这四种情况交强险不会赔偿。如果没有交强险的,可以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二、刑法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是怎么规定的?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理赔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理赔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所以,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保险公司是需要理赔的。 二、交通事故伤残保险理赔程序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