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
·提起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发生债务纠纷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如果不能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就只能走诉讼的法律程序,提起债务纠纷诉讼了。具体说来,提起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谁都知道,在一个诉讼中,当事人最重要的是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这样的情况下又应当收集哪些证据?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一般包括如下步骤: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
·罚款是否能抵扣罚金,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罚款是否能抵扣罚金?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是可以折抵相应罚金的。但如果颠倒过来,先前的行政罚款就不能折抵罚金刑了。不过法院在判处罚金的时候,会酌定从轻判处罚金的数额。 另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 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的罚金的。 二、罚款与罚金的区别: 1.性质...
·银行贷款不还判刑几年? 银行贷款不还判刑几年?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恶意透支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
·借款人坐牢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吗 借款人坐牢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吗在服刑期间是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债权人在借款人服刑期间可以要求借款人进行还款,如果对方拒绝还款的话,可以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借款人在刑事案件服刑期间也是可以参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是不影响债权人维护自己的相关的合法权益。1、借款人服刑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也不影响债权人到法院起诉,维护其合法权益。2、借款人在服刑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3、借款人起诉时...
·发行公司债券什么意思,购买公司债券有哪些步骤? 发行公司债券什么意思,购买公司债券有哪些步骤?一、发行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
·离婚的时候怎样分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的时候怎样分夫妻共同债务 1、首先要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如果欠钱不还拉黑所有方式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拉黑所有方式该怎么办?欠钱不还还拉黑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所以来说借钱不还被起诉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偿还债务,拒不偿还的可强制执行,由于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会坐牢。但是如果是法院判决,被告无异议但又拒不...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一、案情简介 公司因长期亏损被效益较好的b公司兼并,a公司原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被兼并前曾过欠c厂数万元加工费未还,该双方签有还款协议,并约定发生纠纷由c厂所在地法院裁决。c厂遂向其所在地法院起诉b公司,要求b工司偿付a公司所欠款项。b公司则以c厂与a公司之间的约定管辖对其无约束力为由提出管辖异议。 该双方的管辖约定协议能否约束第三...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一、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也可...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
·计算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计算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问题一、计算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 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