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无效情形都? 一、劳动合同无效情形都有哪些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律师提醒: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劳...
·如何看待股东存在劳动关系 既是公司的股东,又在公司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股东存在劳动关系,这样的双重身份的劳动者或雇员在被公司解聘,或他们辞职后,有时也会带来一些经济和劳动纠纷。现实经济生活中这样的纷争非常多,处理起来有时也很棘手。但是如何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随我们一起去了解。 一、如何看待股东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股东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和公司没有劳动法上的关系,则当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股东担任公司职务,...
·劳动仲裁裁决对部分内容不服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对部分内容不服怎么办?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
·一、工伤认定与参保有关吗? 一、工伤认定与参保有关吗?发生工伤事故以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
·因为疫情期间放假有工资吗 因为疫情期间放假有工资吗?在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
·我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我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您比较熟悉的就是工程完成之后需要进行验收,在验收的环节当中是需要根据一定的条件要求来判断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 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
·现在拖欠工资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有的公司是故意拖欠工资,对 现在拖欠工资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有的公司是故意拖欠工资,对于故意拖欠工资的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许多人不知道故意拖欠工资罪的一些事项以及哪些情况属于故意拖欠工资,为您解答。 一、故意拖欠工资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在实务中可能会出现公司因某些事项需要将员工辞退的行为 在实务中可能会出现公司因某些事项需要将员工辞退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在辞退员工时,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将会给员工造成损失,就需要给员工发放代通知金。那么,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代通知金不是法律术语,是人们的一种习惯说法。所谓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应当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代替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
·劳动者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金吗 劳动者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金吗?劳资双方在试用期阶段解除劳动合同双方都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
·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么划分? 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么划分?1、《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
·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遇到工伤以后法院所起到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维护了劳动者本身的利益。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如果遇到工伤以后不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超过了诉讼期限以后,这对自己的维权来说会相当麻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
·培训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培训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上班时间在单位工作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死亡的话,可以算工亡的。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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