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补办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
·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 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时间限定之内。 第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
·什么是征地补偿?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什么是征地补偿?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的基本定义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①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②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
·刑事诉讼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有着非常大的区别,比如居住地有不同,犯了错误的严重程度也不同,犯了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民事诉讼法没有这么严重。那么刑事诉讼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诉讼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 《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民法上的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土地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的出让和转让都有严格程序,一些企业拿到土地后,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就擅自转让,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国土局查办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行政处罚书。在特殊情况下,行政处罚可以减免。那么,土地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 一、土地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是怎样的?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行政...
·湖北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湖北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湖北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湖北省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
·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一、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信用卡诈骗立案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罪在案发地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属于...
·土地使用权中止日期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中止日期是多久中止日期是提醒使用者国有土地转让的期限已到,继续使用需要提前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续期,如果政府有预期规划那么就不会与原使用者续期。这个续期分为两种:住宅用地(70年产权),没有预期规划的自动续期,有的政府会有通告;其他土地使用性质的,需提前1年向主管土地部门申请续期,否则就会收归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全民所有制,不是个人所有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造就了很多独生子女家庭。在一些地方的按照户籍人口的征地补偿政策下,诸多地方都对相关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征地补偿优惠,以保障独生子女家庭的正当利益。那么,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来了解相关内容。 一、独生子女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耕地可以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耕地可以继承吗?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耕地可以继承,因家庭承包还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继承权不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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