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国家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征收相应的土地来保障建设项目的实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同时要承担居民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费用。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是有所不同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亳州市2015年第2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6〕350号)批准的我市城市建设用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征收土地为亳州市储备地块(规划桐乡路西侧剩余土地)建设用地。其用地范围:北邻济人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高科技深加工项目,东邻规划中的桐乡路,南邻安徽亚珠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西邻济人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高科技深加工项目。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 年产值(元/亩) 土地补偿倍数 安置补助倍数 合计补偿标准(元/亩)耕地 1900 8 14 41800其他农用地 1900 8 14 41800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类别 标准(元/亩)粮食作物 2300附属物 据实补偿经济作物 3450
(三)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被征地土地需要安置农业人口45人,需要安置的劳动力23人,均以货币补偿进行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到亳州谯城区十八里镇园区社区、薛阁街道办事处站前社区(居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市国土资源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从公告之日起,禁止一切抢种行为;抢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抢种的青苗等地上附着物,一概不予补偿。
(五)土地征收争议处理程序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次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可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土地征收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行为的实施。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亳州征地补偿标准,首先是确定了毫州市征收土地用地范围,然后公布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以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土地的用途不同,补偿标准也就不一样,具体政策您可以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人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或者转让等等,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其他转让合同不同,因此不能私下合同双方自行签订,要想土地使用转让合同的效力得到认定,需要按照规定制定和签署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这样既可以减少问题的出现,也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都有哪些呢?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都有哪些呢?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民事诉讼中普通地域管辖是什么原则?
    一般来讲我国在打官司诉讼时主要都可以遵循地域原则,即事件在哪里发生的就在哪里的法院诉讼,只有极少数情况下才需要在当事人的出生地或常居地的地方法院进行诉讼,至于民事诉讼中普通地域管辖中所采取的原则其实也是地域原则,只是是依照被告的地域。一、民事诉讼中普通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原则规定—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使用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


·安康富强机场征地补偿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安康富强机场征地补偿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全国各地标准和解决方案不同。一般是由当地省市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区位等制定的。 那么安康富强机场征地补偿解决方案是什么呢?让我们通过下文了解一下吧。安康富强机场由五里机场迁至汉滨区原富强乡,位于安康市西北方约15.5km处,占地2692亩,包括4C级飞行区,...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一、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的原产地的法律文书。形象地说,原产地证书是货物的“护照”。  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等的有效凭证。它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实行差别关税待遇和国别贸易政策、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等的重要凭据,因而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经济效用。  如果出口货物的目标国...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深切的认识到了土地资源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各种活动都离不开土地。并且国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促进土地资源的流转,极大的发挥土地资源的功能和效用,制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政策。那么,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呢?来看一下吧。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水库征地的,为该水库被征收前年产值的三倍计算。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给拆迁费或者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成都房屋土地使用证在什么地方过户
     一、成都房屋土地使用证在什么地方过户 成都房屋土地使用证在土地所在地的土地局办理。需要的手续有: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旧的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领取新土地使用证。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


·孩子抚养权能在异地起诉吗?
    孩子抚养权能在异地起诉吗?孩子抚养权不能在异地起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是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另外一方支付,原告可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常住地区法院提出诉讼。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


·外嫁女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外嫁女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可以为权利人。《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


·广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包括哪些?
    广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土地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在进行征地时必须给土地使用权人一定的补偿并且将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妥善的安置,否则该次土地征收行为就是不合法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这一法律精神,制定了相关的广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规定,希望对您有用。一、广西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


·授权经营土地使用年限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授权经营土地大部分可能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其实关于这一行为也就是一种授权行为,对于经营土地的授权行为,只是与普通的授权行为有一些特别之处,关于授权经营土地使用年限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含义 从严格意义上讲,作价授权经营方式不是一种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实质是一种土地资产管理方式,但这种方式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问题,对盘活企业土地资产,优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