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司法鉴定资格的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在我们国家的诉讼程序当中经常可以用到同样的工伤,如果发生之后,也需要进行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当然这种鉴定它是一项专业的鉴定,所以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才能够从事这种鉴定,很多人对此头像要了解一下。刑事司法鉴定资格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司法鉴定资格的规定是怎样的?
取得司法鉴定资格的条件司法鉴定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外,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组织等委托,临时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员为专聘司法鉴定人。专聘司法鉴定人在接受临时性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参照实施职业资格制度领域内的司法鉴定人的规定执行。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登记名册制。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但可以接受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费。司法鉴定人执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恪守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二、如何查询司法鉴定所的资质
委托人也应当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如何进行审查呢?在我国的司法鉴定机构是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法鉴定业务范围,审查鉴定业务资格和能力,限定业务范围,颁发鉴定资格证书的。所以,每一个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鉴定的业务范围是不一样的。1、如果患者及其家属需要查找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的,可以登陆到当地司法局(市、县)或者司法厅(省、自治区、直辖市)官方网站查找,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2、各个地方的“医学院”和“医疗研究院”往往是医疗技术专家比较集中的地方。也有开展临床医学司法鉴定的机构,可以联系相关事宜。3、患者及其家属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大型的医疗机构(往往是级别比较高的医院,比如三级以上医院、或者特色专科医院),不过,同属于医疗机构往往“公信力”会被质疑。首先,从事刑事司法鉴定的资格,必须要具备两个证书,第一个证书是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第二个是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怎么样去查询司法鉴定所的资质。



相关内容: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有什么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有什么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


·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规定是什么?
    一、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规定是什么?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十四条也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个规定,一些检察机关实行的较好,一些检察机关差强人意,在机制健全上尚有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


·强奸罪被害人可以要赔偿吗
    强奸罪被害人可以要赔偿吗强奸罪的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强奸罪的主要可以分为两大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法条有哪些?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法条有哪些?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法条有: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第260条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第270条侵占罪。刑法分则用4个条文规定了5个罪名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二、相关内容拓展第一,法律只规定了在特定的条件下公诉案件可以转变为自诉案件,而没有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可以转变为公...


·未成年人触犯刑法会被判刑吗
    我国法律是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的,不同的犯罪行为都有规定相对应的刑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公民有实施犯罪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刑。不过,作为特殊的群体,如果未成年人触犯刑法会被判刑吗?同为特殊人群,如果精神病人犯罪会被判刑吗?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详细为您进行说明。 一、未成年人触犯刑法会被判刑吗 未成年人是个比较特殊的群体,需要被社会保护,所以在法律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也特别详细。我国法律对于未...


·上海集资诈骗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标准,按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相对应的标的数额也不会相同,发达地区的认定标准可能相对于经济落后的地区而言会高一些。所以,在不同的地方犯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也会有不同。那么,上海集资诈骗判刑2017年是如何规定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上海集资诈骗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刑事辩护意见法院减轻处罚的情形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意见法院减轻处罚的情形是怎样的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修正案(八)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


·刑诉法第八十四条对立案材料来源的规定
    在公民或者单位受到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时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向人民检察院起诉,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此时,司法机关会根据其提供的材料或者其他的立案材料,来确定是否立案处理,立案材料来源的规定是由刑诉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该如何理解该法规的规定呢? 一、刑诉法第八十四条对立案材料来源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立案材料来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


·诽谤罪起诉时效多长时间?
    诽谤罪起诉时效多长时间?诽谤罪起诉时效为两年,自知道之日起算。而由于名誉权处于继续状态,那么即可使用诉讼时效中断,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在刑法的第二百一十九条是有作出相关的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有客观条件的,也就是说要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就需要证明被告侵犯了你的商业秘密,对你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侵犯商业秘密最的条件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就是人家的侵犯对象必须是商业秘密。第二就是人家是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得到你的秘密的,而不是通过正规的途径。第三就是对方窃取你商业秘密的行为对你的财产等利益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只有这三...


·死刑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死刑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流程是什么?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


·刑事诉讼法辩护委托规定有哪些?
    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协助进行辩护。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同时,还赋予其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辩护的权利。那刑事诉讼法辩护委托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这种辩护权的设立和行使,其任务和目的是为了反驳控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