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签了3年可以提前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3年可以提前辞职吗

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5、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6、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除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情形下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劳动者依据上述第1项所规定,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在试用期内以外,在其他条件下,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在合同期内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按劳动合同期限等分出资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我国的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主要是《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根据《劳动法》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约定“违反劳动合同责任”,但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只要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且公平、合理、合乎实际,劳动争议促裁委员会可将其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这需要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关的解答。不过上述的类型基本上包括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种种类型,您只要认真地进行参照就可以了,无特殊理由的可按照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来进行相关的解除劳动关系这一事件。


相关内容: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在高楼大厦建设前,施工单位会在工地上进行土石方工程,将地基打牢。土石方工程是基础工程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后续施工,并且对整个高楼大厦的质量都产生影响。建设方对工程进行验收后,要确定工程质量等级。那么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 工程质量等级可划分为:质量合格,不合格和优良。单元组成分部,单元工程主体,...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108是什么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108是什么 关于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018有以下几点: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一、残疾赔偿金赔偿后误工费支持吗?
    一、残疾赔偿金赔偿后误工费支持吗? 残疾赔偿金赔偿后就不再支持误工费了,误工费一般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的,定残之后就不支持误工费了。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 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规定有哪些?
    员工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工关系,同时,员工也可以通过辞职来解除这一层关系。当然,辞职并非只是简单的解除关系,也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来执行。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规定有哪些?哪些情况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生活来源,但是对于工资报酬的范围,比如说,工资包含哪些部分,不包含哪些部分等等,很多人还是不清楚。也有很多女职工在“三期”期间被单位克扣工资,那么女职工“三期”如何支付工资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一一解答。 一、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1、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


·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时我们在单位工作时必须签署的合同,这份合同对于员工具有保护作用,对于公司有约束作用员工和公司都应当遵守这份合同的条款,但是有时候,单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解除合同,那么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1、违约责任。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2、...


·拖欠工资多久可以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主要是各种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争议。1.比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2.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或终止发生的争议;3.因为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或者劳动者辞职引发的争议;4.因为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培训等引发的争议,还有因为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的争议。5.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发生争议的话,可以认为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因劳动报酬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类型,因...


·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 现在很多公司会面临倒闭的问题,但是倒闭了之后最被动的就是员工了,员工可以拿到应得的工资么,这个问题我们网站的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给您做一个关于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的问题,希望能帮的上您。 一、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项的问题,而“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已成为广大承包单位面对的一大难题。目前,面对此类问题,为了有效地维护承包单位自身的利益,相关人员则需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加以解决,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工程款拖欠问题的产生。在本文中主要针对工程款拖欠问题提出了一些有效的法律策略。 针对工程款拖欠问题的法律策略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中应收帐款占流动资金的比...


·什么情况公司不得辞退员工
    有什么情况公司不得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工伤职工待遇从什么时候算
    工伤职工待遇从什么时候算 一般都是确定为工伤的那天起工伤的待遇就开始享受了,所以对员工来说,签订劳动合同真的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了劳动合同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就不怕用人单位不赔偿,如果出现什么问题,就可以向劳动部门诉。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


·社报补贴是否可以代替社保缴纳?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保障,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具有协商性;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保或者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而为劳动者支付社保补贴等,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系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