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靖西矿地征地补偿2023标准是什么?

靖西矿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靖西矿地征地补偿,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确定补偿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征用耕地的,一般按照征用其3年收入的平均水平的6倍补偿,征用水田的按照前3年平均收入的5倍补偿,征用旱田的,按照前3年平均水平的4倍补偿,征用荒地的,按照3年前平均收入的2倍补偿。

因了加强铝土矿采矿用地管理,规范铝土矿采矿用地行为,近日,靖西市就铝土矿采矿用地下发《靖西市铝土矿采矿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铝土矿采矿用地,是指为开采铝土矿而批准临时占用的土地。本办法适用于靖西市行政区域内铝土矿采矿用地的申请、审查、报批、使用、复垦还地以及相关的用地管理。

《办法》明确了铝土矿采矿临时用地使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3年,期限从采矿企业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临时用地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采矿企业必须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百色市人民政府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办法》规定,铝土矿采矿临时用地审批权限为百色市人民政府。在用地报批前,采矿用地需取得国土部列入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采矿企业应当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评审。

《办法》指出,采矿企业应当按规定到市地税局缴纳铝土矿占用税,并按照临时用地合同的约定支付用地期间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工程复垦期土地补偿费、生物复垦地力恢复补偿费。

《办法》共九章四十三条,分总则、用地报批、用地批后实施、用地补偿、土地工程复垦、用地交还、土地生物复垦、部门职责和附则。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

2、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

3、征用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4、征用开荒地、轮歇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至二倍补偿;

5、征用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等林地,已有收获的,按被征用林地年产值的五至十倍补偿;未有收获的,按长势参照邻近同类树种年产值的五倍补偿。年产值的计算,以当地基层统计年报单价为基础,由有关部门协商核定。对收获有大小年区分的经济林地的年产值,按征用前两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

6、防护林地不得征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征用的,应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该林种实际价值的十倍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被征用耕地上有未收作物的,应尽可能待收获后进行施工。如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由用地单位按作物一造产值补偿。土地管理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种植的作物,不予补偿。

三、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1、被征用土地地面上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按当地统一房产价标准补偿,或者按原有房屋面积回建质量相当的房屋;

2、被拆除的水井、水渠、道路、晒场和其他设施,由用地单位负责回建或者拆价补偿;

3、迁移坟墓由用地单位给予适当的迁移费;

4、土地管理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建造的地面附着物,不予补偿。

四、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用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

3、每亩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

4、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征用林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减半计算。

征用荒山、荒地、宅基地及其他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根据《广西征地补偿标准》第三十一条征用城市(包括县级市)郊区的菜地、鱼塘、藕塘,须缴纳新菜地、鱼塘、藕塘开发建设基金,其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统一计算核实后,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征地时计算产值的各种农产品单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提出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被征地单位应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乡级人民政府指导被征地单位管理使用,只能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因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它用或者私分。

第三十三条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不足三分或者人均菜地不足二分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部分农业户口可以就地转为非农业户口。需要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数,按照被征用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占用耕地的数量计算。

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被全部征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将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第三十四条因征用土地造成被征地单位人员口粮不能自给的,其不足部分,分别由建设项目所属的自治区、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解决。

第三十五条被征用的耕地原负担的农业税和粮食任务,在耕地被征用时相应免除。免除的粮食指标,属国家和自治区建设项目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承担;属市、县建设项目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承担

综上所述,靖西矿地征地补偿,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的总和,不能超过前3年平均水平的20倍,征用林地的补助费减半,征用荒地,荒山的没有收入的土地,不补偿补助费,征用土地时的粮食单价,由当地物价部门,报政府批准定价,对于土地管理局发出通知后建造的,不予补偿。


相关内容:

·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就是国家因为公共项目侵犯了个人或团体的合法合理权益而给予个人或者是团体的合理补偿。征地标准是有一个总则的,虽然在落实到各处各地的时候会根据环境的不同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大体上还是一样的,因此,我们就为您整理出了征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


·非法征用土地罪处罚标准细分为哪些?
    非法征用土地罪处罚标准细分为哪些?非法征用土地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非法征用土地罪的...


·池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什么?
    池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什么? 池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什么?各省市应该遵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的承包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法规,在双方利益不受损害或双方都能获得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土地流转在操作。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具备应有的能力,按照国家承认的流转方式签订流转合同。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


·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年如何规定?
    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年如何规定? 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1、地类的界定 (一)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 (二)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地势平坦,坡度为2度以下(不含2度),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包括种植两季农作物(如:收小麦后,种植秋白菜)和种植经济作物(如:西瓜、甜菜等)的。 (三)二类水浇地:指坡度...


·农村征地补偿诉讼程序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诉讼程序是什么?(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阳朔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702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73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184元/亩到20736元/亩之间。 白沙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624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451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112元/亩到20451元/亩之间。 高田镇的...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不过,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或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不过,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原因,国家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同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国家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接下来,您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合肥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吧。 《合肥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房屋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


·安置房在我国的社会地位当中是比较特殊的,安置房主要存在于拆迁
    安置房在我国的社会地位当中是比较特殊的,安置房主要存在于拆迁过程当中,并且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加速,像安置房这样的房子肯定也会越来越多。所以,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在贷款的时候,如果想让自己的房子作为不动产进行抵押,但是房子又属于安置房,那么在我国安置房可以做贷款吗? 一、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据实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二、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步骤有哪些? 一般按6个步骤...


·缓期执行的执行地在哪儿
    缓刑是针对于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的处罚刑的一种,它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一般的缓刑,两者虽然都是缓期执行但是是不一样的。对于缓期执行,人们不知道它是怎么执行的以及缓刑执行的执行地在哪儿?都是不清楚的,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死缓的执行地在哪儿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所以死缓的执行地是在被关押的监狱执行。 ...


·女方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女方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可以在对方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起诉离婚。由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关于缺席的相关内容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


·广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各个城市中我们都能够看到有地方正在进行拆迁,这是因为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使用的,老旧的土地总是会被替代,农村地区的土地会被开发,这些土地的原有者就可以根据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获得自身土地情况相应的补偿,那在广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2017年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对于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