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在公司并购操作中,合理确定公司并购的定价是公司并购成功的关键一步。并购定价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对并购物所确定的价格,关于公司并购定价,这里有一些原则,在这些原则指导下,会提高公司并购的成功率。现在我们就简单介绍下公司并购定价的原则有哪些。
一、收益原则
企业并购收益原则,亦称效率原则,表现为两个方面:1、并购收益大于并购成本,或者并购活动能减少或避免损失和代价。2、在若干可行并购方案中选择最优的一种方案。显然.协商达成并购价格无疑是为了实现预定目的。并购双方在定价活动中都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原则,满足收益大于成本和择优选择的基本要求。任何背离这一原则的并购都可以说是失败的或低效率并购。
二、协同原则
企业并购所要遵循的另一条基本原则是实现协同效应。协同效应,是指并购后企业的总体效应大于并购前企业独自经营的效应之和,也就是所谓的”1+1>2”。协同效应主要包括经营协同效应和管理协同效应。经营协同效应是指并购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率方面带来的变化和效益效率的提高。经营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市场规模、优势互补、降低不确定性三个方面。
1、规模经济
企业并购的直接表现是出现规模更大的企业或新的组织形式。在企业合理的边界内.由于市场份额、销售量的扩大与增长,市场控制能力可望提高,产品价格生产技术、资金筹集、顾客行为等方面的控制能力的提高也将有助于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但平均成本下降,相应地在营销费用、研究开发费用和新企业的运行成本等费用均摊后也会由于规模效应呈下降趋势。
2、优势互补
通过并购,企业之间的优势相互融合,达到取长补短的目的,并且还可能产生出新的优势。这些优势既包括原来各公司在技术、市场、专利、产品管理等方面的特长,也包括它们中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丰富有利的社会资源,优势互补,提高要素结合效率。
3、降低不确定性或有风险
企业在市场上的活动要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化解风险必然要付出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企业并购可以把市场交易关系变为同一公司内部关系,由此在营销费用、交易税金、信息收集等方面通过共享资源而降低成本,公司的交易费用当然大幅度降低。追求交易费用的节省是纵向并购的根本动因,公司内部的行政管理替代市场交易也能有效地减少违约现象。生产的可靠性得到了增强,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不确定性。
三、相容原则
相容原则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生产销售与消费者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和谐相容,与制度、环境、文化的并行不悖,促进变迁演进,崇尚进步文明,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协同偏重于企业并购后在经营管理整体的提高;而相容原则更多地是考虑企业并购后与外部环境的融合。企业与外部环境的相容性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一般情况下难以在企业价值中反映出来,只有通过价格体现。企业并购后与环境融合一致的程度越高,发展成长就更有利,预期盈利能力就强,并购企业就愿意为此付出较高的价格;反之亦然。
四、综合实力增强原则
通过企业并购,以资本为纽带,以资产重组为途径.使得相应的产业、市场和国民经济整体实力都得以增强。企业并购价格的确定.就要考虑到企业综合实力的提高,要有全局和长远的眼光,从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生产力水平提升的战略高度考虑。价格确定是局部的、短期的一个关键点,要和企业在整个经济中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真正能达到资本有效扩张、资源配置合理、总体实力增强之目的。因为对公司并购定价的恰当与否直接影响公司并购业务的成败,所以公司并购业务负责人要按照公司并购的定价原则来操作。通过正确的操作使公司并购后实力增强,并购公司之间相互融合,实现规模经济。这也是是公司进行并购的基本出发点和目的所在。
相关内容:

·企业认缴注册资本去哪里了
    一,企业认缴注册资本去哪里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


·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呢
    合同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


·一个公司法人权力和义务有哪些
    一个公司法人权力和义务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行使公司法人代表权力的人,对于权力的代表既体现在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上,也体现在外部经营活动方面,在享有权力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法定代表人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力才能履行相应的职责,实现权责对等,那么,一个公司法人权力和义务有哪些呢?一个公司法人权力和义务有哪些这里说的公司法人也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样的公司能够发行股票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3、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


·分公司签合同能告总公司吗?
    分公司签合同能告总公司吗?分公司签订合同不可以告总公司,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必须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总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法人去吗?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法人去吗? 一、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亲自到场,可以带身份证原件,也可以带复印件。 二、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


·公司法董事职责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职责主要是什么 一个健康的正规的运营公司,其实都是由各部门各施其职,公司才能够正常的运营。而且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公司在成立以后,如果权力过度集中的话,对公司的发展也不是什么好事,所以公司的权力和各部门之间应该是相互制约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董事职责主要是什么? 一、公司法董事职责主要是什么?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公司偷税漏税情形主要?
    公司偷税漏税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公司偷税漏税情形主要有哪些?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


·一、股份公司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股份公司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多少?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多少? 股权投资是经济交往中比较常见的投资形式。投资股权一方面要求双方进行股权的转让与受让,另一方面还要求受让方有权获得股权产生的一切经济利益。与其他投资方式相同,股权转让也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法人股东: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 一、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企业,应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企业,如果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那么受让的境内企业(即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若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扣缴义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