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误工费请求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误工费请求多发生在意外伤害事故当中,并且有很多人对于误工费的理解就认为,只要当时该人的工作状态并不稳定是不能够索赔误工费的,所以换一种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话,既然我们要跟对方索要误工费,自然就要了解一下误工费请求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只要有了确切的证明对方说再多也无济于事。

一、误工费请求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

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对于离退休人员及在岗人员单位未扣发工资的,不应予以赔偿。(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并予以调查核实为准)

(2)、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应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其他自然人若能作此证明的亦应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来计算每天收入状况;对无法举证的,由受诉法院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其计算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请求误工费的时候应该提供自己的收入跟误工时间的相关证明,并且切忌为了跟对方多要一些误工费,所以就串通相关人员开具假的证明,如果这种做法反而是得不偿失的,可见误工费的赔偿问题没您想的多么困难的。


相关内容:

·一、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赔偿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保险机构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单位也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工伤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可以采取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是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合同,法律规定的签订方法是不同。那么您知道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形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


·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


·解除劳动关系社保自己去停吗?
    解除劳动关系社保自己去停吗?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从解除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起就可以办理自谋职业人员续保手续,一旦重新就业改为用人单位参保。续保时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自谋职业人员每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于每年1月25日前到各农行储蓄网点,将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存入指...


·现在有些企业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现在有些企业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并不签署劳动合同,而是同其签署一份入职协议。这份协议简单规定了入职时间、工资报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事项,也需要双方签字盖章,算是一种简易合同。那么新员工入职协议有法律效力么?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一、新员工入职协议有法律效力么?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


·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在工作中,由于疏忽或者是本身所处的工作环境,劳动者往往会遭遇工伤问题。一旦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不正规的企业就会通过恐吓或者欺骗要劳动者自己解除合同,甚至企业自己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遭受工伤,没有依法申请工伤鉴定,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劳务派遣在劳动关系中已是越来越重要了,因为我国劳务派遣的人员占劳动者已有很大的一部分,所以产生纠纷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那么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发包文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 5、工程造价: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2、...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一般只有在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才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自然要是员工自己主动在下班之后留下来加班的话,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那需要支付加班工资,这个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


·公司三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三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公司三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