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小东西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制化程度不断发展,人们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就很的时候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离婚也不例外,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因此在离婚的时候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产生的矛盾纠纷,那离婚财产小东西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财产小东西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
·离婚起诉律师收费是怎样的 离婚起诉律师收费是怎样的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其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
·国家赔偿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是公检法等机关发生误抓或误判等情形后国家方面给予当事人的补偿。事实上,因为公检法机关的执行者是人,而人孰无过,所以难免发生些错误,国家赔偿就是为了应对这些情况,当事方也可以自己申请国家赔偿,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国家赔偿如何申请的一些条件和申请材料。 一、需要满足的条件 7种特殊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 一是办案机关决定对赔偿请求人终止侦查的。 二是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
·夫妻两人感情不和啥时间能自动离婚 夫妻两人感情不和啥时间能自动离婚最新的民法典规定感情不和的分居两年便可以判决离婚。 现在民政局对于离婚不再像以前那么认真地进行调解了,只要双方满足条件,他们就会同意离婚。不像有的人想象得那么困难。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相关法律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
·离婚之后离婚协议有用吗? 离婚之后离婚协议有用吗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当然还有用,那是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
·抚养权的纠纷问题有哪些 父母要是离婚的话,那么最可怜的就是未成年子女了。此时家庭不完整,而自己也只能跟随父或母一方生活。这种时候围绕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也比较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子女抚养权的纠纷问题具体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介绍。第一,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约定不合理。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约定不合理是抚养费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当事人离婚时为了达到离婚或获得子女抚养权的目的,往往在抚养费问题上做出让步,约定由自己负担全部或大部分抚养费。而离...
·离婚后漏分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漏分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为三年时间,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债权,而是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与离婚时一方隐藏财产的情况不同。也就是说,财产的一方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分割共有财产。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
·国家赔偿实行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是主要针对于那些本无罪却被法律误判的人,也有对于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对于这些案例国家都有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规定,而每个制度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得完善,所以关于这救济式的国家赔偿法也产生了新的规定,那么关于国家赔偿2017年实行的规定具体是什么呢?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
·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婚姻关系那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的关键一部分,可是有时候,有一部分夫妻在生活时,可能其中一方就是要和对方离婚。其实夫妻关系有时候出现什么问题的时候,完全是可以沟通协商一下的,但是,就是有一部分人,不给商量的余地,直接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三次都不给判。那么,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一、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起诉离婚是不是成功,不在于几次起诉,而是在于你的起诉理由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充分,离婚...
·离婚财产未处理能不能再起诉 离婚财产未处理能不能再起诉 本条中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形式,就协议离婚而言,该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在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中是没有涉及、还是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中当事人反悔,均不影响当事人提起诉讼权利主张。 至于该财产是否真正“未涉及”或应否受到法律保护只是案件争议受理后所要解决的问题。就诉讼离婚而言,当事人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诉讼,意味着其所主张的争议财产在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
·父母离婚孩子的探视时间多少合适 一、父母离婚孩子的探视时间多少合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所规定的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的联系、会面、交流等权利。具有权利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