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哪些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诉讼主体?

单位在刑法规定中是可以构成犯罪,但单位是一个组织,在对单位进行定罪量刑时,单位是个抽象的概念,是无法将它拿到法院的,此时就需要将单位由抽象变得具体,就需要找具体的人代表单位来出席法庭,也就是我们所讲的单位犯罪的诉讼主体。一、在刑诉法法中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诉讼参与人”中没有犯罪单位的规定将其忽略,但不可否认是犯罪单位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与自然人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由于单位是一个拟人化的社会组织,在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庭审中,单位本身不可能自己行使其权利,承担其义务,而必须由特定的自然人,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人代表单位行使其诉讼权利、承担其诉讼义务,由其出庭代表单位受审,是完全符合法律理念的。二、司法实务中的表现由于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关于单位犯罪规定的不衔接,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在审理单位犯罪案件时,审判机关往往忽略了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存在,而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为犯罪的主体,只是在进行经济处罚时或者是该罪只能由单位构成犯罪时,才提到犯罪单位。比如在判决私分国有资产罪案件时,审理案件的法官就会在判决书中写道,某某人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几年徒刑。这是不合理的,无法完整的评价犯罪情况。三、具体的单位犯罪的诉讼主体单位犯罪中,代表单位出庭受审的应该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人同时在庭。原则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负责人是必须到庭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出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委托其他人行使其职权,受委托人独自到庭。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组织实施单位犯罪的过程中,本人又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实施其他自然人犯罪的情况,在理论上通说认为,由于其本身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宜再代表单位参与诉讼。在实践中,如果涉嫌犯罪的单位是国有单位,一般情况下,其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都会重新任命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可以由新法定代表人或者新负责人代表单位出庭受审;而如果涉嫌犯罪的单位不是国有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同理可以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股东出庭代表单位受审。接受审判的新代表人并不意味着他(她)是涉嫌犯罪的,犯罪者仍是单位。在相审判关法律规定仍不健全的情况下,导致司法实践中会将单位犯罪情节忽略,尤其是单位和个人均构成犯罪时,只将犯罪情形全部归结于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或者具体实施者,这是不公平的,在绝大多数的单位犯罪中不对具体实施者定罪量刑的。因此,相应的审判机关、监督机关应当界限好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从而明确单位犯罪的诉讼主体。



相关内容:

·诈骗多少钱立刑事案件
    三千元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


·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
    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职务侵占入罪金额是五千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十万元”以上。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


·刑诉法公安机关管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刑诉法公安机关管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


·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判刑规定是什么?
    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判刑规定是什么?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判刑规定是按照故意杀人罪从轻处理。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间接故意是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刑罚,本条共规定了两档刑: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


·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
    故意杀人罪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实施了杀人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人无法区分行为犯和结果犯,对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就有认识偏差。那么,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呢,怎么区分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未遂、中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吗?答案是肯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成立要件是有杀人得故意并且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如果在犯罪准备阶段被制止或者主动停止该行为,则为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的条件是什么(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


·法律上无期徒刑最高是多少年
    无期徒刑最高是多少年无期徒刑最多20到22年之间,当然这是说你没有再犯新罪。若再犯新罪,则作如下执行:原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对所犯新罪依法作出判决,其处理程序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如果新罪应判处有期徒刑,在判决中除写明刑期外,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仍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在宣告判决后,可向该罪犯服刑的劳改单位和负责起诉及监督该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


·新刑法盗窃罪是如何量刑的?
    古人云,盗亦有道。在古代劫富济贫是侠义之士所为,但在现代偷盗行为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在古代偷盗一般是指财物的盗取,而在现代的偷盗方式确实多种多样。那么2017新刑法盗窃罪是如何规定的呢,哪些犯罪行为属于盗窃罪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1、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能不能缓刑
    刑事处罚的主刑当中包括了五种具体的刑罚,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要是罪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同时符合其他条件的,此时有可能被判缓刑。那要是罪犯被判拘役能不能缓刑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由于它是剥夺犯罪分子人...


·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有哪些特征?
    除了公理、常识、科学公式等不需要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证明的,其他的都是需要的,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对于一个嫌疑犯是否能够摆脱嫌疑或者是否能够定罪起着很大的作用,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解释下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有哪些特征这个问题。一、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指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照法定程序,运用证据来查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活动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两种:...


·强制猥亵、侮辱罪法院会判多久?
    强制猥亵、侮辱罪法院会判多久?强制猥亵、侮辱罪法院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与强奸罪的界限广义上的猥亵行为包括奸强行为,由于刑法对强奸行为规定了单独的罪名,...


·刑事案件起诉环节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起诉环节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起诉阶段,即审查起诉阶段,主要就是案件进入检察院,这阶段检察院开始介入了解调查案情,也会对犯罪嫌疑人人进行讯问,还会讯问证人、被害人等。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不足,一般会退回补充侦查。如果证据充足,事实清楚,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会先将案卷和起诉状移送至法院。 《刑事诉讼法》168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