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非法持有海洛因多少克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海洛因多少克构成犯罪

在我国,很多与毒品沾边的行为其实都是入刑了的,就包括非法持有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等等。然而在实际定罪的时候,却需要考虑到毒品的数量或者种类。那么通常,公民非法持有海洛因多少克构成犯罪呢?这是很多人不了解的,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非法持有海洛因多少克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海洛因十克以上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认定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一)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本罪的对象为毒品,即本法第357条所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行为人将假毒品误认为是真毒品而加以收藏、保存,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违反国家毒品管制,实施非法持有的行为,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对象认识错误。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

所谓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的根据;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许。如果行为人合法持有毒品,则不构成犯罪。即依法生产、使用、研究毒品的人持有毒品时,是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医生因病人病情的需要,为使用毒品而持有毒品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从事毒品管理职业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制造毒品后持有毒品或依法运输毒品的,都是合法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所谓持有毒品,也就是行为人对毒品的事实上的支配。持有具体表现为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法持有支配毒品。持有不要求物理上的握有,不要求行为人时时刻刻将毒品握在手中、放在身上和装在口袋里,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它的存在,能够对之进行管理或者支配,就是持有。持有时并不要求行为人对毒品具有所有权,所有权虽属他人,但事实上置于行为人支配之下时,行为人即持有毒品;行为人是否知道自己具有所有权、所有权人是谁,都不影响持有的成立。此外,持有并不要求直接持有,即介入第三者时,也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如行为人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毒品委托给第三人保管时,行为人与第三者均持有该毒品。持有是一种持续行为,只有当毒品在一定时间内由行为人支配时,才构成持有,至于时间的长短,则并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只是一种量刑情节,但如果时间过短,不足以说明行为人事实上支配着毒品时,则不能认为是持有。

非法持有毒品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即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而故意持有。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自己持有的是毒品,则不构成本罪。非法持有毒品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多种多样,因此故意的具体内容不限。有人认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意图才构成犯罪。我们认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是针对那些当场查获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行为人世不说明持有毒品的目的、来源,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犯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或窝藏毒品的行为,而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如果司法机关能够查明行为人具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目的,则其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非法持有海洛因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量要求,则也是不能认定构成犯罪,实践中只能对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那么究竟非法持有海洛因多少克构成犯罪呢?结合上文的介绍,此时持有的海洛因数量达到了10克的,那就能认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相关内容:

·聚众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是一种危害社会和谐的不良行为,可能带来一系列危害后果,我国刑法对于聚众赌博有明文规定,那么关于聚众赌博法律是如何认定的呢?即刑法中的聚众赌博是什么?聚众赌博罪量刑标准究竟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为您解答。 一、聚众赌博罪量刑标准 1、一般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从重处罚: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


·执行死刑中怎样验明正身?
    我国法律针对犯罪人员制订了各种刑罚,其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刑罚是死刑,死刑是将犯罪人员的生命剥夺的一种刑罚,执行死刑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在执行死刑时,执行人员应先对犯罪人员验明正身,那执行死刑中怎样验明正身?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一、执行死刑中怎样验明正身对罪犯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认真查问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并将本人同案卷中被告...


·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吗
    一、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吗? 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


·择一重罪论处和数罪并罚规定是什么?
    择一重罪论处和数罪并罚规定是什么?择一重罪论处和数罪并罚规定是数罪并罚是有多个犯罪行为,择一重罪处罚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多种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犯罪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


·刑事上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当事人的案件,在经过法院一审判决以后,如果对判决不服的,或者是有新的证据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我国,罪犯本人,如果罪犯是未成年的话,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罪犯的近亲属,有权利提起上诉。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话,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话,需要有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一般要包括判决书,上诉人收到的时间,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写明上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同时...


·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在服刑的过程中,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实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那实际坐牢的时间就会变少。不过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一、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


·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刑法》第412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


·绑架罪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绑架罪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实施绑架行为后又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死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绑架罪中又犯故意杀人罪,这属于刑法上的竞合犯,应按照...


·盗窃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盗窃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


·法律宣判死刑后多久执行
    宣判死刑后多久执行在我国,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后,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个叫做死刑复核程序。但是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法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是无法确定被判死刑到执行需多长时间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35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23...


·涉嫌盗窃罪的案子能判多久
    不管是怎样的行为只要涉嫌构成了犯罪,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换言之就是要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判刑。那么要是行为人涉嫌盗窃罪的案子能判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更规范、更标准;相关条款如下: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