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

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款、扣分、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那醉驾撞人后怎么解决呢?有两种处罚方式,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刑事判刑还要看受害人的伤势情况,请看下面解释。

醉驾撞人后怎么解决?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且还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人),此时若符合立案标准的话,那就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来处理。此时根据受伤程度不同,有不同的判刑。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的基准刑:

(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2)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3)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刑期。

(4)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有期徒刑确定基准刑。

(5)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60万元至10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当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6)有上述第(2)至(5)种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的,可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醉驾情节严重的,可以定性为危险驾驶罪。像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酒精含量在100毫升以上的,驾驶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的,或是无资格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应从重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内容:

·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即交通事故工伤,此时就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那通常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如何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


·交通肇事罪缓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肇事罪缓刑是怎么规定的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间惨剧,受害者可能家破人亡,肇事者也需要赔偿大量的金钱。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项目是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肇事者需要根据这些规定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一、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人伤医院可以由肇事者或者受害者垫钱
    交通事故人伤医院可以由肇事者或者受害者垫钱,最后经过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来计算赔偿情况。1、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催要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受害人应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未作出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来催要医药费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2、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汽车噪音不单只是对人造成影响,也是对环境的一种污染,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噪音标准对车辆发出的噪音进行规范。客车噪声检测标准要根据机动车辆的相关噪音标准而定,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标准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接下来网为您介介绍汽车噪音检测的相关标准,请您往下阅读。 机动车辆噪声标准 (一)汽车噪声检验标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客车车内噪声级、汽车驾驶员耳旁噪声级和...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怎么办?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应当积极的救助伤者,并且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调查活动。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通常都由交管部门来认定,然后,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除非事故情节轻微且当事人同意和解外,否则最好都报警,以免怕麻烦而造成更多的麻烦。通常,交管部门是根据行车记录仪、摄像头,以及...


·投标保证金必须交吗
    投标保证金必须交吗?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于担保双方的交易诚信以及招标过程的顺利进行,招标人在招标开始前往往会要求投标人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但是,不少初次投标的企业由于对投标保证金必须交吗这个问题不太熟悉,而错失了宝贵的竞标机会。所以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投标保证金必须交么 1、法律规定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必须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才行,那么,你知道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具体应该交纳多少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多少 1、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


·一、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的起诉...


·一、承租人在疫情期间要交房租吗?
    一、承租人在疫情期间要交房租吗?理论上疫情期间也需要交房租,疫情期间无法交房租可以与房东协商,延缓交纳房租,或者要求房东减免房租。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使用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致使承租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虽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但因系不可归责于承租人、出租人的原因所致,如为此发生纠纷,希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法》第五条的公平原则视情适当延长租期、减免租...


·在买方按时支付了购房价款之后,卖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及时交房,不
    在买方按时支付了购房价款之后,卖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及时交房,不然的话就会对买方构成延期交房。那么在卖方延期交房的情况下,买方是否能够要求退房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卖方延期交房能否要求退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