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抵押借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我国为鼓励人民群众创业创新,在银行实行低利息贷款政策,人民可以到银行抵押名下的财产已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是一些人因为着急或者其他原因回向亲戚朋友借款,为了保证借款人可以按时还款,出借人会要求或者借款人主动提供抵押物。那么,抵押借款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房屋抵押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二)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三)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四)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五)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六)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七)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二、房屋抵押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2、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三)抵押登记申请书;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六)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七)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八)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借款与质押借款是有区别的,抵押借款是将名下的动产或者股票、债券等财产交给出借人或第三方当做还款保障,而质押贷款则是将质押物当做质物进行发放以的资金的贷款方式。




相关内容: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 一、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是会认定的;但如果是只有借条是很难认定借款关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交付现金,人民法院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二、起诉大概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为了使个人或企业经济更好的发展,借贷的情况时有发生,同一个人或企业经常会与多个人形成债务关系,随之而来借贷过程中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也常有闹上法庭的可能。那么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是怎样的,债务清偿又是如何确定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法律规定,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顺序是...


·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有哪些现实生活中,欠款纠纷的发生是很常见的。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就要知道此时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解决才是比较好的。多数情况下当事人会选择向法院进行起诉,那么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而引发了欠款纠纷的,债权人要想提起欠款纠纷诉讼,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是同一个意思;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生育子女的公民的一种征收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征收,不是行政处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怎么分摊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怎么分摊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的分摊方式 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发行价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负债成份分摊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权益成份分摊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借:银行存款(发行价格-交易费用...


·遇到厂子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厂子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厂子欠钱不还对方解决方法如下:1、协商遇到厂子等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2、向法院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3)债...


·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
    人常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生活中却常常出现债务人赖帐的情况。因此,如何顺利讨债就成了债权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即需要知道讨债的方法。那在实践中,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呢,换句话说,债权人讨债的途径都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 (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二)调解法。...


·欠钱15万不还人也找不到怎么办?
    欠钱15万不还人也找不到怎么办?1、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数额限制。欠钱15万不还可以起诉到法院,当启动诉讼程序后,法院会对被告进行公告送达传票及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完成。法院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在查明事实真相后,进行缺席判决。你可以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2、若对方欠钱不还,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


·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什么
    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什么 一、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什么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利息的计算常常有下列情形: (一)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需要注意的是,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利率,但对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适用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规定。 (二)借贷双方对...


·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现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一些小公司有时候会被大型公司收购,公司兼并收购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流程,涉及到原公司的注销。而被收购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少不了同外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在注销的时候要对这些债权债务进行清理。那么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简单做个介绍。一、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


·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犯罪出于追诉期内的,那么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过了追诉期,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之后,也是可以进行追诉的。那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来讲,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期是多久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期是多久 本罪经过最多十五年不再追诉。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务谁举证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务谁举证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除非其有故意隐瞒借款用途的别有用心。如果让对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举债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没有用于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