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

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

建筑的项目完成的时候都是需要经历一道严格的质量检测环节才能够算是竣工,但是其质量的验收不能仅仅是单个部门参与否则就可能出现检测遗漏的情况,只有在多个专业单位的共同监督下才能够完成检测程序。那么,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

一、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及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司法解释》第14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时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应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在其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后规定的15d内,由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竣工报告、文件等进行备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主体结构以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应由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设计、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

除此之外分部工程验收均由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负责。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通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整记录并汇总所有的检验批验收明细,在核查确保其符合标准后报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且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需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即为工程质量验收通过。

此外,在验收分项工程时还需注意核对检验批的部位有无缺漏、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及签字等是否齐全。

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批验收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最基础的部分。

其标准需明确,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已完成自检工作。

若存在问题需进行自行整改处理,然后再申请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应为符合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验批验收须通过与现行规范进行对比,且细致地检查,详细核查施工记录、检查记录等。

一项工程施工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它就可以投入使用,只有当其通过验收后,才可以正式服务大众。

所以,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认真对待,验收时由专业人员核查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流程都不能忽视。

总之,在以上几个部门的共同监督验收下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工程质量能够达到符合公民安全居住的程度,否则建筑出现质量问题直接危害的除了公民的人身以外还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利益损害。


相关内容:

·加班期间的工伤死亡是否有赔偿?
     一、加班期间的工伤死亡是否有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遭遇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生前供养亲属每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30%发放抚恤金(配偶和孤寡老人提高10%,合计不超过本人工资) 。...


·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并不一定是劳动关系;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提供服务的...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


·劳动社会保障法相关规定是什么?
    大部分读者朋友们都属于劳动者,而劳动者的权益是最容易被他人损害的,国家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颁布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社会保障法是什么呢,又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和条款呢?下面我们就告诉您。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关系法律)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属于劳动关系法律的一种。 赔偿情形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应该赔偿的四种情形: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


·入职协议,通常是在员工入职时候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的一份协议,
    入职协议,通常是在员工入职时候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的一份协议,与劳动合同相比约定事项更为简单。因此,对于入职协议,刚入职场的新人们最容易产生的困惑就是它与劳动合同是否具有同等效力。那么,入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请跟随律师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入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具体的期限的,通常是到期才会终止劳动合同,但实践中也会因为一些其他原因而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那么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合同期限已满。 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二)合同目的已经实现。 以完成一...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一)主体指参加律关系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一)主体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二)客体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但是租房享受的权利肯定没有买房落户享受的权利多,而租售同权出台后,很多的朋友都想知道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租房者与购房者,享有同等的入学权利。2、租售同权的本质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学的,...


·受疫情影响企业能不能降低员工工资?
    受疫情影响企业能不能降低员工工资?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可以依法降低劳动报酬;或者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协商降低。二、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以下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的可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的话,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如...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


·一、浙江省工伤认定管辖文件有什么创新?
    一、浙江省工伤认定管辖文件有什么创新?浙江省工伤认定管辖文件的创新有以下几点:调整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管辖;调整下放部分市管工伤认定单位;进一步明确本市用人单位下属分支机构的工伤认定管辖;进一步明确外埠进津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管辖;进一步明确外埠进津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管辖等。二、具体的文件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管辖分工,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能够及时进入工伤认定程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