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已退休员工有补偿吗? 辞退已退休员工有补偿吗?解雇已退休职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年满6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正常解除,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工作保证书怎么写 撰写工作保证书没有固定格式,但所包含的内容主要应该有:1、纸张一般直接写“保证书”;2、正文开始前有个抬头,顶格写上对保证书送达方的称呼;3、正文写清楚两点就可以了,第一点就是写保证书的原因是什么,第二点就是你要做保证的具体事项、具体行为、具体时间等等;4、在保证书的结尾最好再一次强调一下实现保证目标的决心,可以写上“以上保证绝对做到”等话;用“此致——敬礼”等礼貌用语结束正文;5、款一般都是写在...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工业企业的噪声标准,可以参考以下规定:噪声的卫生标准关于颁发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通知为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防止噪声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同北京医学院、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协作,共同研究编制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现批准颁发。望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试行,注意总结经验。加...
·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固定劳动期限合同后,劳动合同到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之一。针对“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吗?”这个问题,我们将通过下面的分析,告诉您为什么不需要提前通知。 一、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率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分类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分类是怎样的? 现时代有许多的“豆腐渣”工程的混入,导致许多质量不好的工程,而这种工程往往会导致人员的伤亡,那么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更加严格,同时,我们为您讲解下关于工程质量事故赔偿的标准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类别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
·值班和加班的区别包括什么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值班和加班的区别包括什么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
·右手大母指肌健断裂能评十级工伤吗? 一、右手大母指肌健断裂能评十级工伤吗?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规定: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可评六级工伤。具体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
·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 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一、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朝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朝阳区酒仙桥南十里居28楼(东风南路与酒仙桥路交汇处)(本地址为朝阳仲裁委2011年底搬迁后最新地址,2012新址)仲裁委员会电话:64630126 64631709仲裁院调解庭电话:64337019 ,工会调解中心电话:64334021公交路线:乘坐973、413、656、408在南十里居...
·办理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受伤劳动者如果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了申请的话,此时没有不予受理的情形,那自然就会按照规定作出认定。但此时办理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呢?这是申请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毕竟认定结果对事故的处理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书单位怎么拿? 您对于工伤鉴定应该是比较了解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商当然需要鉴定,鉴定出来之后会出去一个工伤鉴定书,那么许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书单位怎么拿?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书单位怎么拿? 在规定的时间去鉴定机构拿。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第二...
·一、非全日制用工公休日有相关规定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公休日有相关规定吗?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
·民事诉讼原告代理律师应做的工作是什么 民事诉讼原告代理律师应做的工作是什么民事诉讼原告代理律师应做的工作是看授权及案情,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打官司重在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二、民事诉讼的特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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