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昆山市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什么?

昆山市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什么?

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予以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处:

(一)办理退工手续;

(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例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选项):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这个证明他是由原来的用人单位来,提出来的,也就是在这个内容当中需要写清楚,劳动者在哪一年,哪一月解除了劳动关系,也给您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




相关内容: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设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罚则,旨在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社会劳动保险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社会劳动保险办理需要的证件有:社会保险登记表、营业执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


·一、到法院诉讼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到法院诉讼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计算利息?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计算利息? 一、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计算利息? 1、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存在的基础,一个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才能使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但是由于没有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等原因,由于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依旧是较为常见的。且按照受损程度,可以将工程事故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同等级的事故的处理办法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熟悉个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工...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如果双方经过调解并不能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如果双方经过调解并不能达成一致,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对争议进行仲裁。我们知道,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那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带来相关的介绍。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


·公司什么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
    公司什么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 一、公司什么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员工没有合同算不算工伤?
    员工没有合同算不算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是属于工伤的,工伤的认定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且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工伤认定职工可在工伤发生一年内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否必要?
    公司招聘员工如果单靠看简历肯定是不够的,简历只是一份书面材料而无法看出员工实际的业务能力。所以即使签了合同,公司也会给员工一段试用期,只有在试用期内通过检验才会被正式录用。但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否必要?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必要吗? 试用期合同不是一个单独的合同,它是包括在劳动合同之内的的一个条款。如果先签了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期限那么才有试用期存在的可能和必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


·全年平均工资怎么算?
    全年平均工资怎么算? 根据《全国节假日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为: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为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为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2、日...


·耳廓部分耳朵掉了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中如果发生意外,容易导致身体伤害,甚至危害生命安全,这种在工作中受的伤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否属于工伤,受伤程度是什么,这些都是需要有关部门鉴定的。有了工伤鉴定书后,受到工伤的劳动者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我们都知道,工伤鉴定有着详细而又严格的标准,那么,耳廓部分耳朵掉了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现在就让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下。 一、耳廓部分耳朵掉了工伤鉴定标准 职工工伤致耳廓部分耳朵掉了,属于中度毁容,符...


·一、房屋质量缺陷引起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房屋质量缺陷引起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可以,房屋质量问题要赔偿的费用: (1)误工费。 (2)差旅费。 (3)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 (4)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 (5)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 (6)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