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单避免离婚后财产分割吗? 一、保单避免离婚后财产分割吗?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此时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民法典,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
·离婚官司怎么强制执行? 因为离婚产生的纠纷不计其数,许多人在辛辛苦苦打赢离婚官司后,却发现对方根本不按判决结果执行,反而一直拖沓,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失。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办,离婚官司怎么强制执行?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
·法院决定逮捕后宣告无罪的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法院决定逮捕后宣告无罪的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 是可以申请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不断普及,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在逐渐改变,婚姻恋爱变得更加的自由化,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的上升,也就意味着离婚的问题纠纷也会越来越多,那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
·离婚后抚养费不按时支付要如何处理 离婚后抚养费不按时支付要如何处理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
·争回抚养权可以吗 是可以的,但离婚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同时最好证明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如对方有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情况。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
·房屋买卖中,违约方应赔偿差价损失吗 1. 由于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房屋差价损失就成为二手商品房交易损害赔偿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大多数二手房买卖纠纷损害赔偿案件都是因为卖方恶意违约造成。 2. 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如双主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3.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作为房屋交易双2113方当...
·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 当代社会,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都知道如果通过诉讼程序打官司的话肯定需要请一名律师代理,因为情欲是代理可能是自己胜诉的几率比较大,那么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 第一,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同时,律师费用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
·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是如何的我国民法典规定 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是如何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
·对方在婚内养小三算重婚吗 对方在婚内养小三算重婚吗?找小三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与小三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
·公开宣判女被告人是什么意思? 一、公开宣判女被告人是什么意思? 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刑事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应在十日内发送当事人。当庭宣判的,人民法院同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 二、适用 民事诉讼法对当庭宣判仅做了一般性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