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在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院在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
·离婚协议不付抚养费的约定有效吗 大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是先选择的协议方式,而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也是由离婚夫妻协商之后确定的。此时就有可能约定孩子归其中一方抚养,而另一方也不用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离婚协议不付抚养费的约定有效吗?接下来,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离婚协议不付抚养费的约定有效吗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得财产吗 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得财产吗?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得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实践中起诉离婚状怎么写? 离婚诉讼程序可以说是通过起诉离婚状启动的,也就是说夫妻中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同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离婚状。那您知道这个起诉离婚状怎么写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
·离婚案件的多发 离婚案件的多发,一方面是因为社会潜在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夫妻双方自身的原因,在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问题占据了主要缘由,因此离婚案件的产生还是由于婚姻经营不善导致的,那么,如果因性格不合起诉离婚可以吗?我们将结合相关知识为你解答。 因性格不合起诉离婚可以吗 可以。 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在此限。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
·离婚案件中转移财产情况包括什么 离婚案件中转移财产情况包括什么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二、...
·离婚财产怎么解释? 离婚财产怎么解释?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
·女人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 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
·未婚生育孩子归谁一般归谁抚养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未婚生育孩子归谁一般归谁抚养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二、非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