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南京铁路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南京铁路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1、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965元/月的补足到2965元/月

(2)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800元/月的补足到2800元/月

(3)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635元/月的补足到2635元/月

(4)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471元/月的补足到2471元/月

(5)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

2、护理费

(1)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926元/月;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340元/月;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1755元/月。

工伤保险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将按原发放方式统一划拨,无需个人另行申请。

二、哪些情况下职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这也同时反映了这些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鉴于此,既然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就不应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

提供医疗救治,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因而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就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促进职业康复”的宗旨。

综上所述,铁路职工申请工伤,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带上申请书、工伤诊断证明等材料。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南京铁路职工工伤待遇中,伤残津贴最高每月三千元左右,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能力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的工伤等级和月工资确定。


相关内容: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如果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那么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五年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多少钱?
    不管是大型国企,还是私营企业,都应该和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里面,会写清违约责任条款。企业违约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企业计算经济补偿,要根据离职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基数就是员工的月工资。对于离职员工而言,要积极向企业索赔。那么,五年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多少钱?现在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五年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多少钱?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一、劳动合同期满辞退有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期满辞退有赔偿吗? 有补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大多数的劳动合同都是约定了期限的,而在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由于此时涉及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究竟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


·辞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辞职老板不发工资解决办法:1、找公司负责人协商,能协商解决就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可以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


·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如何
    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存在给很多未就业的人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其不仅仅给社区就业带来了推动,同协调了很多劳动纠纷,给相关部门减轻了工作压力。那么,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如何呢?其工作职责是什么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 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工作性质是高尚的,工作内容是辛苦的,工作待遇却是最差的。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的劳动部门不断的强调企业要遵守按劳分配,同工...


·签过劳动合同后改派可以吗?
    签过劳动合同后改派可以吗?签过劳动合同后改派是可以的,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行为,改派是用工支配形式。改派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关于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关于改派约定的,则按合同约定履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明确的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意合。否则,存在违约嫌疑。二、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当事人在自己怀孕的期间...


·劳动者签订合同时间有何规定?
    劳动者签订合同时间有何规定?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就是指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依据其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来看,分为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 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生效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同时发生。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


·最新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虽然都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范围内人身受到了损害,但有些情况下却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而有些时候却不能。这主要是因为经过认定之后,有些情况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那我国最新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最新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1、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


·烧伤工伤赔偿一般赔多少钱
    一、烧伤工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绍兴误工费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4、受害人为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