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此处立法者显然考虑到了5-2=3的问题)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期限应不仅限于8年)

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

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 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对自己在离婚案件中分割财产受到的实际损失来进行上诉。这类事件的办理要在一审结束后,15天内上报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上诉。相关的当事人一定要详细的书写相关的上诉状。




相关内容:

·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数额的衡量方法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确立,另一方则需要按月给予孩子抚养费,以及教育、医疗等事宜的相关费用,不过对此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抚养费按月支付应该从什么标准来计算,不知道抚养费给多少才合适。那一般来说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怎么计算呢? 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无...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涉外婚姻办理流程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


·离婚时该怎么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如果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订立离婚协议,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但是很多时候夫妻经常都想得到子女的抚养权,所以争议不断,甚至告上法庭,那么具体来说离婚时该怎么争取小孩的抚养权?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时该怎么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


·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吗 离婚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内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了,最终走上了离婚的道路。而此时由于一方具有过错,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就会要求同时做出赔偿,那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吗 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


·国家赔偿无力支付怎么办
    一、国家赔偿无力支付怎么办? 可以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 国家赔偿费用,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新婚姻法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二、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


·起诉离婚要走的程序有哪些
    对于离婚夫妻来讲,无论是选择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需要按照要求走了离婚程序之后,才能最终达到离婚的目的。但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需要走的程序不同。那其中起诉离婚要走的程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走的程序有哪些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证明你们婚姻关系...


·继承开始,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视为接受继承
    1、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6.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48.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tjlyte...


·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这几年,我们从电视节目上看到一些错案得到了纠正,这是我国司法的进步。涉及到的当事人,有权利向国家提出赔偿。国家赔偿是一种救济制度,是对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侵权的公民的一种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那么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的这篇文章。一、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
    在现如今的离婚案件中,抚养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的。法律判决,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来进行解决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呢?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法律规定,供您参考。 一、离婚后直接抚养权如何确立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


·对方出轨离婚可以多分一些财产吗
    一、对方出轨离婚可以多分一些财产吗 通常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通常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