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但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律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共同买房需要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表示,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权。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相关信息就和您分享到这里了,其实这些都跟我们有着切身利益关系,所以尤其是打算买房结婚的小两口更要注意了。综上所述,关于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在婚后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所有,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话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是认定为夫妻财产共同所有的,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对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相关内容:

·一、房东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如何赔偿?
    一、房东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如何赔偿? 房东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 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 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己领的,如果没有时间,也可以写委托书让房产经纪人代领。 二、为什么会有人买的二手房一年多拿不到产权证? 有朋友说见到...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一)法律意识单薄,隐形租赁市场活动猖獗 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深入人心,但是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还十分单薄。许多人认为,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上是小事,可能还是熟人,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如果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法》的规定操作太麻烦。同时在房屋租赁经营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了追求高额租金,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也不和承租人...


·房屋撤销备案要几天才能处理?
    房屋撤销备案要几天才能处理? 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二、房管局撤销备案过程 释意 依法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予以注销。 登记条件 (一)权利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二)其他条件见《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等规定。 申请材料目录 (一)依登记部门提供填报 1、注销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自行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


·婚前房产一方死亡配偶有继承权吗
    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在买房子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经济实力雄厚的话,则一般会选择一
    在买房子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经济实力雄厚的话,则一般会选择一次性支付全款,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办理房产证也是比较快的。但现在多数购房者其实都是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房,而这样的情况下银行批准了贷款的,购房者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银行贷款利息,那买房子利息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银行贷款买房利息怎么计算:还款方式不同利息不同 银行贷款买房利息的计算取决于个人购房贷款还款方式的不同:1、按月等...


·结婚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生活中,不少夫妻会在婚后选择贷款买房,就不用再用租房来满足住房需求,对家庭来讲也是比较好的。那么对于夫妻结婚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呢?不少人在离婚的时候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结婚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1、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按揭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


·很多时候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都是以书面的形式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很多时候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都是以书面的形式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这就需要有实际的内容来支撑起房屋租赁合同。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清楚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失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失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失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的差额予以确定,也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向专业机构进行询价予以确定。 对于认定差价损失的时间点,则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


·房屋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 二、强制拆迁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三、主要收件 1、房屋行政强制拆...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的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情况,如父母子女之间、夫妻双方、恋爱中尚未结婚的男女、若干合伙人之间等。虽然法律方面也允许共同购房,但此时同样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究竟共同购房都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购房都需要什么手续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购房需办理的手续包括:两人以上共同购房需要做公证,主要是财产份额的公证或共有双方向权属部门提交共有申请,...


·小产权房最新解决政策内容有什么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