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申请工伤认定复议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认定复议的材料有哪些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所需资料: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支持员工本人观点的,且之前工伤认定时未提供的材料);若是由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是工伤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工伤认定或者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也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工伤行政复议有特定的法定程序,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行政机关,都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活动。在工伤行政复议中,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是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用人单位对保险经办机构所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利益关系,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对保险经办机构所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可以对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自己亲自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但是需要向复议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工伤认定一般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省劳动保障厅(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当然,申请人不得同时向该省劳动保障厅(局)和该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根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的现定,对经办机构核定其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很多时候因为材料不齐全就会导致无法受理复议,而此时就会耽误申请复议的时间,要是准备好了材料进行再次申请复议的,则很有可能就会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时间,这就会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影响。



相关内容: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工程造价涉及两方利益,因为它是属于服务外包的,因为涉及两方利益,也因此很容易发生纠纷,遇到这种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解决。司法鉴定不仅需要费用,而且还要花费时间。那么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间限制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一些问题。 一、委托手续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鉴定材料目录清单)。...


·在我国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什么?
    工程的修建其实都是始于发包的,而且市场上的这些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对于投资者的发包的消息肯定也是非常关注的,投资人也是需要通过发包才能够筛选出对当前这项工程最为合适的承包者,对工程的质量,投资造价款等都是有积极影响的。接下来我们主要介绍的内容是在我国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在我国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哪些? 常见的工程发包方式有以下三种: 1、工程总包的方式 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


·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都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契约,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该遵守相关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就得赔偿了。那要是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用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


·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政策来保护劳动者,劳动者也享有了很大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国家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基于工伤的严重程度,被分为十个等级,每一个等级都有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哺乳期是是女员工哺育婴儿的时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可能和用人单位会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借口对于女员工斥退或者做其他处理。那么法律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是怎样的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


·一、二类账户能收到工资2万吗?
    一、二类账户能收到工资2万吗二类账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二类账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二、关于银行三类账户简介:央行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新规,将原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从开立渠道、功能、限额等维度分为三级,针对每一级账户体系界定了清晰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指引。央行通知要求,银行对账户分为一类户、二类户和三类户管理。通过传统银行柜面开立的、...


·一、建设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包括哪些?
    一、建设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包括哪些?   《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


·劳动合同上面不是实发工资吗?
    劳动合同上面不是实发工资吗? 一、劳动合同上面不是实发工资吗? 1、劳动合同上面一般是实发工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可以高于劳动合同的约定,但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构成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碰到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金额与实际发放的金额不符的情况,劳动者平常就要注意收集证据。大部...


·国庆加班 三倍工资 文件是什么?
    加班是每一个工作者痛恨的事情,但是在生活压力极大的情况下不得不去加班来赚取更多的钱,而在重大的节假如果还是在加班就是比较头疼的事情,但是可以得到高额的工资来作为补偿,那国庆加班三倍工资文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中秋国庆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分开计算,分别支付3倍及2倍工资.今年中秋节、十一假期被网友称为史上“最复杂假期”。市民如在这段时间加班,加班工资需要分为两类计算。昨天,相关部门公布了20...


·按照劳动法36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什么?
    按照劳动法36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本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切双方利益的行为,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大多是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有的企业片面强调其用人“自主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不少劳动者误解“择业自由”,任意跳槽,甚至不辞而别,影响了企业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因此,...


·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是否需要赔偿
    很多公司为了能够尽快的使新员工融入公司,使员工的各项技能更加专业化,能够符合公司的需求,在前期会对新员工进行培训,这一点相信您都知道。可能公司在前期培训期间是需要交一定的培训费的,如果培训期还没有过,员工就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能也会存在部分公司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是否需要赔偿?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与劳动...


·农民工如何讨薪的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
    农民工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比较困难的就是农民工讨薪问题,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农民工如何讨薪的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农民工讨薪流程 (一)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时:(1)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