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高温费性质在我们国家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高温费性质在我们国家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在日最高温度达到35度以上的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不含本数)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按照国家统计局一号令的规定,各项津贴、补贴都应属于工资的组成部份,因此其性质应属于工资范畴。国家税务总局也表示,个人取得的高温补助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在发放高温费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根据规定,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此外,单位还应该向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应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哪些企业应该发放高温补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23号文明确,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企业,但是“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民办医院、疗养院,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民办福利院等。
在这里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高温补贴他是属于工资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属于,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的,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介绍了一下,哪些企业应当发放高温补贴。




相关内容: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一般在夫妻离婚之后,就会各自开始各自的生活,通常也不会继续居住在一起,至于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就要看在离婚的时候是怎么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但我们发现现实中有的离婚夫妻约定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那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


·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判决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由于在起诉离婚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因此诉讼离婚可能出现夫妻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的情况,而要是经过调解最终无效的话,则才由法官依法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那此时法律中规定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判决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判决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


·一、离婚期间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一、离婚期间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离婚期间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的方法有:财产公证、把握财权、保留证据、财产保全。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二、具体情况 1、财产公证 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财产公证。夫妻...


·哪些情形不能协议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
    夫妻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选择离婚方式的是较多的,相比于诉讼离婚,这种方式比较简单,同时也能很快的办理离婚手续。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形都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那么哪些情形不能协议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不能协议离婚 对离婚的效力,《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有一下情形...


·起诉离婚诉讼状范本是怎样的?
    在崇尚婚姻自由的今天,离婚也十分自由。目前,我国规定了多种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等。在某些情况下,夫妻感情破裂严重或者就离婚事宜无法很好协商,会选择诉讼离婚,由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2017起诉离婚诉讼状范本。 一、离婚起诉书里面需要写些什么?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


·婚姻法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内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


·一、一方不愿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一、一方不愿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一方不愿意离婚只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男女双方因一时赌气,放弃自己应当享有的权益,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冷静下来以后,一方后悔,认为当时只是赌气,不是真离婚。但根据法律规定:这时双方已不再是夫妻,合法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一方对于协议中有关财产问题想请求重新分割,只要双方在协议离婚时不存在被胁迫的情形,无论当时是否赌气,都无权...


·犯重婚罪有什么法律责任
    重婚犯罪是对我国一夫一妻制度的破坏,严重影响了夫妻家庭婚姻生活。当然,犯了重婚罪的,行为人理所当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到底犯重婚罪有什么法律责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重婚罪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刑事责任 1、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


·一、重婚行为重婚罪私生子与婚生子女的权利一样吗?
    一、重婚行为重婚罪私生子与婚生子女的权利一样吗? 重婚行为重婚罪私生子与婚生子女的权利是一样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


·一、法院调解离婚费用是多少?
    一、法院调解离婚费用是多少? 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1...


·起诉离婚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执意离婚时,如果对方不同意,其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诉讼离婚是民事诉讼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起诉之前书写一份内容完整的起诉书,这是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务必规范书写。那么起诉离婚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掌握下相关知识吧。 起诉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一、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吗?
    一、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吗?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这足以说明,司法解释肯定了事实婚姻仍可构成重婚。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3、与配偶和他人均没有登记结婚的,但是与配偶和他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