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律师事务所非诉讼委托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因为一些事情与之前约定的不相符后,那么双方的当事人就可以就这件事情发生纠纷,那么发生纠纷后,我们可能会选择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手段,也可以通过委托其他代理人来帮助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协商,那么律师事务所非诉讼委托合同的范文该如何书写? 我们为您整理出了一篇范文供您参考。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以忠诚履行合同为宗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解决经济纠纷的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办理委托事宜,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解决经济纠纷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甲方提供的债权证明和债务人的情况,经协商鉴定,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作为独家代理!

负责收回债务人 的欠款。

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 元。

其中本金是 元。利息是¥ 元。

2、 委托费用的支付方式:

1、寻人查址费: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乙方查找,则乙方需收取寻人查址的调查服务费,总计: 元。此费为单纯的寻人查址费,不含在劳务费内。

2、差旅费:债务人在外地(上海市区以外的地方),则乙方需要收取甲方的差旅费

元。此费不含在劳务费内。

3、财产调查费:甲方如需乙方调查债务人的财产,则乙方收取财产调查费(房产、车产等)总计: 元。此费不含在劳务费内。

4、劳务费:甲方能准确提供债务人下落,则乙方七天不收取任何费用,后期按成功后收费。标准为:按收回款债 的比列收取劳务费,不成功则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擅自介入,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不准许委托第三方办理。甲方不得单方面与债务人私自达成任何协议,更不能串通债务人损害乙方的劳务费利益。甲方必须如实提供乙方欠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个人具体的情况及纠纷原因。如果甲方违约,需要向乙方赔偿名誉损失费,费用为本经济纠纷的标的。

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限内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如果乙方工作有实质进展,本合同自动延期。该期限满后如甲方需终止,则甲乙双方办理终止手续,收回协议及相关资料。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应。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六、补充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方:

受托方:

因委托方事务繁忙,现特委托朋友(受托方)在委托方与 事件中,作为委托方全权代理方。负责收回债务方的欠款,所做出的一切决定我均认可。

希望债务方和各个有关方面,给予配合和支持。盼此事得以快速、完美的解决。

委托方确保上述委托一切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方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在委托代理人时,也会有两种委托的方式,一种会是一般授权,另一种是特别授权,那么这两种不同的授权方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具体能够行使的权利是不同的,希望以上的回答会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
    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 一、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主体资格是有效的则居间合同有效,若是不满足主体资格,则居间合同可能导致无效。 居间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有效的居间合同。 二、居间人的主体资格 (1)对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公民作为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民间生活中的确有存在的必要性和积极...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争端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争端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一、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争端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1、和解 和解,是指合同当事人愿意通过友好协商,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彼此做些让步,承担一定的责任或损失,使争端得以解决的一种方式。 和解方式解决合同分歧或争议,一般要具备三个条件: (1)双方保持着良好关系,自愿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分歧或争议的金额不大。 (3)所达成的谅解或协...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一、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


·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购房后我们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您很清楚,其中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我们所签合同的一部分,而且是必需的,任何人不能随便取消。当然,有些主客观的原因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效,那现实中究竟这个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1、 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与物业...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好处是什么?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好处是什么?在当今社会中,员工与企业一般签署的都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您对固定期限合同也比较熟悉。相对于固定期限合同还有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好处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根据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有效的特征有哪些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有效的特征有哪些 一、附条件赠与合同有效的特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1、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


·入股以股权转让方式的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入股以股权转让方式的合同样本是怎样的?一、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入股的合同样本 股权转让 的方式入股的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如何对待提前履行债务
    对于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既不得迟延履行,一般也不得提前履行。因此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什么是后合同责任?
    后合同责任的概念后合同责任即违背后合同义务所引起的责任,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不履行后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强制协助等民事法律后果。二、构成要件后合同责任的成立要件应当包括:1、合同履行已经终止。2、一方当事人没有依法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后合同义务。3、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4、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5、违反后合同义务一方当...


·撤销权在什么情形下消灭
    按照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第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一、合同解除权该如何行使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它的行使,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因而它是一种形成权。解除权按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


·生育期间合同到期会解除吗
    生育期间合同到期会解除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续延”而非“续签”。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雇女职工。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