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样才能不离婚

怎样才能不离婚

婚姻自由的权利行使在法律上被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当婚姻走向终局时,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当然好办,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但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拖”显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问题方法。

1、不想离婚的当事者,其原因大概有几下五种:

(1)认为双方有感情,特别是自己对对方还有很强的依恋,不想离婚;

(2)孩子还小,离婚恐怕影响孩子的成长及学习;

(3)离婚后不好再找伴侣,对离异后的生活恐惧;

(4)对方提出离芽是因为有外遇,为了报复就是不离婚,不让对方得逞;

(5)对方给的补偿太少,多些就同意离婚。

2、当婚姻出现问题时,若仍想维系,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1)主动承担婚姻中的责任。

(2)积极改善婚姻相处模式。

(3)协助对方一起处理婚外情。

(4)调节夫妻情趣。

(5)注意财产权益保护。

为此,在做出维系婚姻的努力时,也别忽略了婚姻财产权益的保护。当然,此时的权益保护需要更多的技巧,做到既体现维系婚姻的真诚,又不错过证据收集的最佳时机。

二、一方不同意的怎么样离婚

1、合法的离婚途径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成一致,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10分钟OK,而且收费低廉。如果达不成一致,即无法协议离婚,那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

(1)确认合法婚姻存在。具体讲,就是在起诉离婚时:第一,有结婚证。第二,不存在重婚行为。

(2)确认具体管辖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比较繁杂,最好去咨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是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

一般来讲,如果夫妻双方都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比如被劳教或监禁),就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即原告须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户口本(有子女的);出生证明(有子女的);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诉状不需要写的太复杂,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即可。

证据要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来提交。比如你要求分割房产,就应该提交房产存在以及价值的证据。如果你认为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就应该提交能证明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的证据。

(3)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

夫妻离婚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双方都愿意离婚然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此时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话,自然就要求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如果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个时候在这方面的要求就不会那么严格。即诉讼离婚中,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但最终也是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


相关内容:

·涉外婚姻案件送达中应注意的实务问题律师解读
    我国调整涉外婚姻送达的法律规定, 1、全国人大批准加入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该条约于1992年1月1日对中国生效。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成员国需指定中央机关处理域外送达事宜。然而各国所指定的中央机关各不相同。如根据公约规定,我国指定司法部为公约规定的中央机关,由司法部司法协助处具体办理;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送达的具体途径为:国外司...


·新婚姻法离家出走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离家出走方面是怎么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婚姻没登记属于事实婚姻吗?
    婚姻没登记属于事实婚姻吗?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一般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因此,事实婚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法律效力:1、符合时间要求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当天)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该日期之后,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该如何做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小孩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就只要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依法对小孩的抚养权作出判决。那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该如何来操作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该如何做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


·一,现今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离婚有用吗
    一,现今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离婚有用吗 1、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


·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退休标准而退出工作岗位休息养老的人员。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员退休以后就在家休息养老的,有的退休人员虽然已经达到退休标准但是依然在继续工作。那么问题来了,退休人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发生纠纷以后怎样保障退休人员的权益?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一、我国法律对于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环境污染损害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对大家的生存环境会十分不利
    环境污染损害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对您的生存环境会十分不利,而且对您的健康也会有所损害。那么,您知道,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机构的要求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环境污染损害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造成的各类损害,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和自然资源破坏、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及其减少的实际价值,也包括为防止污染扩大、修复和/或恢复受损生态环境而采...


·办理协议离婚的证件都有哪些
    不管是在怎样的离婚方式中,其实当事人都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否则就不能顺利的办理离婚手续达到目的。而实践中,不同的离婚方式需要提供的证件不一样,那其中办理协议离婚的证件都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证件都有哪些 (一)身份证。1、内地居民: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新婚姻法的贤妻良母怎么做?
    新婚姻法的颁布,让更多女性开始思考自己的选择:如何合法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进入婚姻前,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何看待新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关系等等。婚姻的经营,不仅需要双方的用心投入,还需要法律的支持。在这个大形势下,新婚姻法的贤妻良母该何去何从,成了众多女性思考的问题。第一,慎用房子试真心。结婚前,向对方说:“想要结婚可以,为了证明你爱我,证明你的诚意,那请在你的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名字。”这...


·一、离婚了还能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了还能分割财产吗? 离婚了还是可以分割财产的,因为如果对方分割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在离婚一年内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财产的,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分居多久可离婚
    分居多久都是可以离婚的。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离婚方式。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