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所有的土地都是实行的是国有制,但是企业和公民也是有使用的权利,同时在确定使用权时也一定会签订转让合同,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根据规定,一般会按照基准地皮价格的40%至60%的比例来收取,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标准如下: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方可办理土地登记,其出让金数额计算方法如下: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二、买房为何一定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也可简单地理解为地价,其价格高低取决于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那么买房为什么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呢?对于商品房而言,开发商以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他已经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而他在销售商品房时,又将相应面积的土地出让金计入房价成本并分摊给了购房人。换句话说,购买这类房产,买方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但是,购房者买了商品房后,并非可以永久使用土地,因为土地出让有年限限制。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中指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主只有再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合法使用土地及房屋。在此提醒购房者:买房时应仔细询问土地使用年限。以前就有购房者反映,他在某商住楼买住房,等合同签了才发现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只能用50年。如果购房者买有出让土地证的二手房,由于卖方已经缴过土地出让金,因此买方不需再被补缴。然而,在购买这类房产的过程中仍需注意土地使用年限,例如所购房子原来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卖方转让时他已经用了30年,那么买方拿到房子后只能再使用40年而非70年,超过期限后就得补缴。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国家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会签订合同,在这里也是建议每一位公民,一定要通过合法正规的途径去进行转让,避免因为一些偏差而在以后带来经济纠纷,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有很多种方式,其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也不少,但是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能否获得土地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人最为关心的,有了土地使用权证才能在法律意义上获得了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获得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口头的,但是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到底能不能获得土地使用证,可以到本文做个深入的了解。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


·土地使用年限和买房有什么关系?
    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在土地使用证上面,会标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买房的时候是不关注土地使用年限的,只是会留意房龄及房价等因素。那么土地使用年限和买房有什么关系?下面我们就给购房者讲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土地使用年限和买房有什么关系? 在购房人申请房贷时,大多比较关注的是房子的房龄,却很少有人注意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和房龄不同,是从开发商早拿地时开始算...


·国有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是多少?
    公民在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就可以按照自己意愿将土地进行租赁、买卖等,但是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用途。房屋在租赁时,双方当事人需要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年租金、租赁期限以及双方的责任等,在期限届满后,租客需要办理房屋。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是多少?土地年租金是指土地使用者按年向国有土地资产的代表(政府)缴纳的地租,其实质与土地出让金一样。土地年租金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在经济上的体现。...


·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国家和政府大力发展农村工业产业和道路交通建设,越来越多的农民土地被国家、政府占用,失地农民对土地占用补偿非常关心,那么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占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又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下。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对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


·高层和别墅土地使用权有吗
     一、高层和别墅土地使用权有吗 高层楼栋和别墅都是有着土地使用权的。别墅和其他商品房虽在修建的房产类型上不同,但在土地性质上也有相同的。所以购买别墅有土地使用证。 别墅的所有者也享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业主也会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具体来说,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别墅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 2、别墅土地使用证是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也就...


·养殖用地有什么新规定
    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


·外地人杭州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外地人杭州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不是杭州籍的购房者,在钱江新城内、上城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在100万元或者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内、江干区、拱墅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含)以上,或在杭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60万元(含)以上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合格后就可以申请过户到杭州市区户籍。 2、申请人的受教育程度必须是高中以上...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板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板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


·补办土地使用证费用要多少
    补办土地使用证费用要多少 不管是多么重要的东西,也许都会有一次意外,如把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之类的丢失了,贷款或有急用的时候没有证件就非常让人着急,但是又对补办土地使用证费用心存疑虑,那么补办费用是否昂贵呢,让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补房屋土地证费用70元/证,含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证后附图成图资料费50元/张。   (1)补办流程:   如个人已购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不可以,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办一、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时,合同履行地点如何确定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二、合同履行地点的含义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


·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一、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