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犯罪当中一般不说诉讼时效,对应的应该是追诉时效,即在法律规定的时效之内,才能对相关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上超过了规定的时效,那就不可以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了。那您知道贪污罪诉讼时效是多久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贪污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犯罪追诉期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生产销售假药结果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结果犯罪的规定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结果犯罪的规定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
·集资诈骗罪证据审查是怎样的? 对于刑事案件,不管犯了什么罪,都是需要讲究犯罪证据的,不然法院是很难定罪的,因此,证据的审查就是很重要的一项程序。集资诈骗罪作为刑事案件的一种,如果想要证明嫌疑人的罪责,就要有相应的证据。那么,在实际中,集资诈骗罪证据审查是怎样的?下面便是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集资诈骗罪证据审查是怎样的? 关于非法集资案证据审查,具体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
·一、酒驾判刑怎么申请缓刑? 一、酒驾判刑怎么申请缓刑?在我们国家,缓刑是不需要进行申请的,当然缓刑的适用是有一定条件,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使用。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二、被判缓刑期间要遵守哪些规...
·老人犯罪可以免除死刑吗 一、老人犯罪可以免除死刑吗现行《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可见针对老年人犯罪能否免除死刑的说法,没有一刀切的概述,只能依据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七十五周岁老年人仍然使用死刑。《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们提醒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已满7...
·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如何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处罚? 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虽然是由《刑法》统一规定的,但在实践中却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那么您知道浙江省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怎么判刑? 一、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应当按照刑法当中的贩毒罪名进行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
·2023年监狱减刑新制度是怎样的 关于减刑想必您并不陌生,因为公安机关在办案的时候,如果说犯罪嫌疑人能够认罪自首,或者说有立功表现的话,这都可以作为最后法院量刑的时候减刑的主要依据。而且即使最后法院判决了犯罪嫌疑人的刑期,日后在服刑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减刑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2017年监狱减刑新制度是怎样的? 2017年监狱减刑新制度是怎样的?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滥用职权罪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罪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一、最新滥用职权罪既遂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此罪的客观方面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即上述行为必须产生了上述结果,其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是构成此罪的必要条件,否则不构成犯罪。 显然,滥用职权...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行为。单位犯罪所具有的特定程序性,即符合单位决策程序,是它与自然人盗用单位名义或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的犯罪相区别的重要特征。因而,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认可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同时按照决策机构的决定...
·现行刑法对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
·见死不救罪名具体是什么? 一、见死不救对应什么罪名?我国刑法对于普通人并没有规定见死不救的法律责任。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但是这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并没有法律硬性规定,而且,道德范畴的事情刑法也不宜过多的干预,否则就容易混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并有可能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这个角度与之类似还有婚前性行为或通奸等。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见死不救则有可能构成犯罪。比如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像警察、消防员、军人等,在履行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