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城市里买房

在城市里买房,是一个幸福家庭的基础,但是每个城市的房价都不同,但是相同的是都需要有房屋的质量等级,那房屋质量等级标准分几类?一般来说房屋的质量等级分为五类,分为五大类,以下做出详细的解释为什么要分为五大类,五大类都包括什么东西。

房屋质量等级标准分几类

根据房屋结构、装修、设备三部分各项目完好损坏程度,房屋质量等级分为五个等级:

(1)完好房:结构完好,装修完好,设备完好,且房屋各部分完好无损,无需修理或经过一般小修就能正常使用。

(2)基本完好房:结构基本完好,少量构件有轻微损坏;装修基本完好,小部分有损坏,油漆缺乏保养,小部分装饰材料老化、损坏;设备基本完好,部分设备有轻微损坏。房屋损坏部分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一般性维修可修复。

(3)一般损坏房:结构一般性损坏,部分构件损坏或变形,屋面局部渗漏,部分结构变形,有裂缝;装修局部有破损,油漆老化,抹灰和装饰砖小面积脱落,门窗有破损;设备部分损坏、老化、残缺、不能正常使用,管道不够通畅,水电等不能正常使用。房屋需进行中修或局部大修、更换部分构件才能正常使用。

(4)严重损坏房:结构严重损坏,结构有明显变形或损坏,屋面严重渗漏,构件严重损坏;装修严重变形、破损,装饰材料严重老化、脱落,门窗严重松动、变形或腐蚀;设备陈旧不齐全,管道严重堵塞,水、卫、电等设备残缺不全或损坏严重。房屋需进行全面大修、翻修或改建,才能正常使用。

(5)危险房: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混凝土砖混砖木结构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完好房

(1)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

(2)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两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的标准,其余各项符合完好标准。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1)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

(2)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两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标准。

(3)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构件、屋面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标准。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一般损坏房

(1)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

(2)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两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一般损坏以上标准。

(3)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构件、屋面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一般损坏以上标准。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严重损坏房

(1)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

(2)在结构、装修、设备部分中,有少数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严重损坏标准。

其他结构等级评定方法

1.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的,可评为完好房。

2.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好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好程度符合完好标准的,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3.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或者少量项目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的,可评为一般损坏房。

4.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或者少量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的,可评为严重损坏房。

此外,对于重要房屋及构件,须经过复核或专业测试鉴定才能确定完损程度。

折叠 编辑本段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程序

评定房屋完损等级应在评定出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各项完损程度的基础上,再对整幢楼房的完损程度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程序

为准确评估房屋的完损等级,除了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或方法外,还要遵循一定的评定程序,一般评定程序如下。

(1)建立评定组织,制定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计划。

(2)组织评定人员培训,搞好试点工作。

(3)准备查勘工具以及各种统计记录表格。

(4)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进行现场查勘鉴定。根据每栋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目的完损状况进行整理分析,填写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表。

(5)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分析每幢房屋的查勘资料,确定该房屋的完损等级。

(6)评定完每幢房屋的完损等级后,填写房屋完损等级统计汇总表,进行统计汇总。以掌握房屋各类结构的完损等级状况,制定合理的养护、修缮计划。

评定注意事项

(1)在评定完损等级时,要以房屋的实际完损程度为依据,严格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进行,不能以建筑年代来评定房屋完损等级,也不能以房屋原设计标准的高低代替评定房屋完损等级的标准。

(2)评定完损等级时,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屋面等项的完损等级程度是决定该房屋完损等级的主要条件。如这三项不符合同一个完损等级标准,则应以三项中损坏最严重的一项的完损程度来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

(3)评定完好房屋时,房屋结构部分的各项指标都要达到完好标准,才能评定为完好房屋。

(4)评定严重损坏房屋时,结构、装修、设备等各部分的分项完损程度不能下降到危险房屋的标准。

(5)评定危险房屋时,应参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房屋质量非常的重要,了解房屋质量等级标准分几类后,就知道了自己所住的房屋到底符不符合标准,是这五大类的哪一类,自己每天生活的地方是不是安全健康的,在生活在这个房屋的时候,就应该去了解这个房屋的质量到底好不好哦,到底对人有没有危害。


相关内容:

·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都展开了征地活动。铜陵市作为皖中南中心城市,最近的发展十分迅猛,房屋土地的征收的需求也很大。相信铜陵市的读者十分好奇相关的拆迁补助吧,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关于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购房付款违约金是多少?
    购房付款违约金是多少?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商品...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


·最近几年,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成都市经济发展较快,房价也有
    最近几年,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成都市经济发展较快,房价也有较大的涨幅。为了抑制过热的房地产行情,成都市出台了限购政策,这个政策主要影响的就是二套房的买卖。对于成都市民来说,很有必要了解下相关内容。那么,成都二套房新政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成都二套房新政是什么? 1、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一)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九的规定,合同诈骗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a、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b、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商品房网签不备案是否可以?
    商品房网签不备案是否可以?商品房网签不备案是不可以的,因为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力,有行政许可制度,没有备案就不能够获得房屋所有权。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依据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当中的规定,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仅限于“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案涉合同系因房屋买卖引起不动产权属变动,属于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类纠纷,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专属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


·父母离婚牵扯子女房产吗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或善意取得的,与子女的财产没关系。子女欠债,与父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


·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因此出现欺诈的情形也是很多的。那到底实践中,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商品房特别是期房销售过程中,广告往往是引起消费者购买欲并作出购房决定的促成因素。《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开发商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无疑是以虚假信息诱使对方作出意思表示...


·婚前房产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结婚是一件非常甜蜜的事情,但是在这一经济发展为主的社会,我们总要为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保护,而婚前财产公证无疑是最好的方式,它可以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矛盾。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说明婚前房产公证协议书的书写要求,包括在协议书内要填写的内容和标准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婚前财产协议书一般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一)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财...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时间是什么时候?在签订合同后可以随时协商解除合同,但如果已经完成了商品房过户和交易的则无法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由此可见,解除...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