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有尾款的房子要怎么卖?

有尾款的房子要怎么卖?

目前国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均会在原房屋上设立抵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也就是说,房屋产权人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屋,除非购买人愿意替房屋产权人代为还清银行的债务。因为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是不能变更产权的,买房的人拿不到产权证,所以只有偿还完贷款后才能过户。

原则上来讲,有贷款房子还是处于抵押状态的,是不能上市进行交易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现有贷款的房子的出售。具体方法如下:

1、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也就是说出售若想有贷款的房子,需要将房子的按揭转给买方,让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贷款。

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

2、可申请提前还款,偿还完剩余贷款后再出售

房主可咨询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按揭买房等到贷款偿还完毕之后,就可以办理出售以及房屋更名。由于在房屋按揭还款期间,房屋产权证上存在“房产抵押”字样,所以房主需要等到还清银行 贷款之后,携带银行提供的他项权利证、贷款还清证明等,到当地房管局拿到房屋的他项权,然后正常的上市交易。

二、有尾款的房子怎么过户?

1、按揭贷款房屋过户需要经过银行同意,首先需要在银行办理解押手续;

2、办理后,缴纳相关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等),携带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3、赠与过户的,还需要办理公证。

通过本文,您对有尾款的房子要怎么卖有了一定了解。在二手房买卖中,这种情况很多。卖方可以申请转按揭,向银行提出申请变更房贷的还款人,这样符合条件的,可以正常交易,然后办理过户手续。当然,人们手头宽裕的话,也可以提前偿还尾款,然后再出售房屋。




相关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
    要是当事人有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的话,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最好是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这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那么具体来说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和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 3、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


·婚后福利分房 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福利分房 夫妻共同财产吗? 福利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处理福利房的产权问题,依照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确立的原则,结合以往的司法实践经验,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


·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一章 拆迁管理 第一条 在本市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拆迁集体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统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在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内涉及房屋拆迁,取消宅基地安置,由用地单位(以下统称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定销公寓房安置。有条件的镇(区)可建造小高层或高层公寓房安置。 第三条...


·买卖二手房注意什么事项
    不管是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这其中都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若购房者不小心注意的话,那么日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具体来说买卖二手房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卖二手房注意什么事项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


·出现哪些情况房屋不得出租
    出现哪些情况房屋不得出租 一、出现哪些情况房屋不得出租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合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合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房屋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三条...


·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
    不少夫妻都追求有一套自己的房产,有了自己的房子,好像生活才能更有保障,所以在买房时会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但是当各种原因引起两人离婚,就会出项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成为离婚的两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离婚后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如何处理 离婚以后,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是可以去掉的。如果是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取得了房产证,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


·一、代签房屋买卖协议要注意什么?
    一、代签房屋买卖协议要注意什么?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代签,一般是指因为房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另一人代为签订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代为签订,但要注意代签人是否具有房屋产权人的授权。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到场签订合同的,一定要要求委托人提供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也可经公证。合同签订之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应与合同一起妥善保管。如果没有提供委托书,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在规定时...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一、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最后由得房者独立承担对银行偿还贷款。 二、共同债务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二手房合同有中介毁约怎么办?
    二手房合同有中介毁约怎么办?二手房合同有中介毁约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财产分割房产增值部分是如何计算的?
    财产分割房产增值部分是如何计算的?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和即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总价款,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整个房产的比例,用这个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就等于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再减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就...


·继承房改房算福利分房吗?
    继承房改房算福利分房吗?继承房改房不算福利分房。房改房是以前已得到福利分房的人,包括直管公房和单位管公房,现在可以买断,叫房改房。获得房改房所有权之后才可以继承。但是福利分房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待遇,其并没有获得产权,即使是目前正处使用福利分房的主体,也只有使用权,是不得继承的。二、房改房怎么买凡属各地房屋管理部门直管的成套公有房,除按规定不宜出售的外,均应向有购房意愿的现住户出售。其具体规则如下: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