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工伤属于10级伤残能赔十万吗?

一、工伤属于10级伤残能赔十万吗?

看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高是可能获得的。

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劳动者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实际生活中,经常有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人身损害事件的发生。而事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雇佣老板往往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劳动者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有其他书面材料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同时,劳动者应掌握用人单位和老板的详细信息,并保存好医疗费等单据,便于以后发生纠纷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给与工伤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们从严格的法律角度上来说有可能工伤十级获得的赔偿还高于10万,但是低于10万或者比预想的10万更低这也没有什么好稀奇的。因为10级伤残补助金实际上才赔偿七个月的工资,如果您的工资一个月也就2000多一点,那七个月也不过1万4,其他的赔偿大多就是实报实销的。


相关内容: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纠纷如何维权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明确几个问题:首先,案件由哪个仲裁机构或者哪级仲裁机构负责处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管辖问题。以南京市为...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可以在任何情形下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提前通知义务;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补偿或者是赔偿责任。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包括以下几点:1、企业与劳动者...


·违反《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违反《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违约金的标准理论上不能超过用人单位给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


·小孩受伤由误工费没有?
    小孩受伤由误工费没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因未成年人没有参加工作,所以没有误工费的说法,但是护理小孩的家长可以主张护理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


·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包含建筑前期的建设、物料的使用,还包括相关配套使用的保护措施是否完备及有效,其中消防工程就是判定工程质量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期几年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


·工伤鉴定专家专业内容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工伤鉴定需要到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有效,有了工伤鉴定意见才可以进行后期的索赔等工作,那么工伤鉴定机构的组成人员都有哪些呢,工伤鉴定专家专业的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本文就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专家专业的相关内容。 工伤鉴定专家专业相关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工厂辞退快退休员工的规定是什么?
    工厂辞退快退休员工的规定是什么?工厂辞退快退休员工的规定是需要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进行经济补偿金,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


·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
    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劳动者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劳动法裁员经济补偿金如何给
    劳动法裁员经济补偿金如何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


·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将承担什么责任
    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将承担什么责任一、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将承担的责任如果员工没有公司授权,然而对方有理由相信员工有授权(如,单位以曾经给员工开具的委托手续,且委托期限尚未截止),则员工的行为被视为构成表见代理,所以签订合同是有效合同。有关法律责任由员工单位承担。若员工没有权利代表单位签订合同,在员工单位追认前,合同效力待定,单位追认的,合同有效。如果没有追认,则有关法律责任由签订合同的员工本人承...


·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要求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沿用《劳动法》的规定,对书面劳动合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中的位置作了规定。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