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

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才算正常一般申请汽车金融贷款,汽车金融贷款的贷款利率,会在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高一些,除了会产生贷款利率外,一般还会有手续费等费用的产生,您在汽车金融贷款前也要考虑。那么,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才算正常?接下来,请您阅读了解。 ?
一、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才算正常
虽然汽车金融贷款的利率比央行同期利率高,不过一般正规的贷款机构,汽车金融贷款的贷款利率不会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超出基准利率4倍的贷款,对于高出部分,国家法律是不给予保护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汽车金融贷款的相关介绍
1、汽车金融贷款的概念
汽车金融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也叫汽车按揭。
2、汽车金融贷款对象:
借款人必须是贷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贷款条件: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可认可资产作为抵、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具体说来有以下申请条件:
(1)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购车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这里的易于变现的资产一般指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等。
(3)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
(4)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如果购车者的个人户口不在本地的,还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银行不接受购车者以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
(5)购车者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最高一般不超过所购汽车售价的80%。
5、贷款期限:
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6、贷款利率:
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还贷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和分期归还法(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7、汽车金融或担保公司:
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由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方式办理汽车贷款,或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办理汽车贷款,或由购车人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办理汽车贷款
三、汽车金融贷款的方法
1、以初期贷款部额为基数,按签约时银行同期贡款利率计算,在还款期间如银行利率有变化,则随利率调整,一年一定。
2、消费信贷采用的计算方法
采用每月等额还本付息办法,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综上所述,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才算正常?虽然汽车金融贷款的利率比央行同期利率高,不过一般正规的贷款机构,汽车金融贷款的贷款利率不会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超出基准利率4倍的贷款,对于高出部分,国家法律是不给予保护的。
相关内容:

·儿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发展迅速,交通工具是越来越发达,而交通事故也是发生的越来越多。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是相当高的,着实是令人扼腕叹息。那么关于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和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呢?且听我们以下的分析和叙述。 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新的交通法规定,不管司机有没有过错,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当然作为小孩的监护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儿童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一定要争取有利的...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情形有如下: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5、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二、如何理解强迫交易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关于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道路交通法醉驾会不会扣车?
    一、道路交通法醉驾会不会扣车?有可能会扣车,根据相关交警法律法规,醉驾交警是可以扣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三)未按照...


·在道路的交通事故处理时,交警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查看和勘察,会
    在道路的交通事故处理时,交警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查看和勘察,会在规定日期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责任后在进行交通事故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的我们在下文作出了解答。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


·法院交罚金交到什么地方
    法院交罚金交到什么地方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


·交通事故逝者特殊遗体整容费能否单列赔偿
    特殊遗体整容是一项特殊的遗体处理技术。逝者因高空坠楼、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离世,导致遗体毁容或受创、变形严重,殡葬专业人士会采用一些特别的技术手法对这类遗体进行整容修复,让遭遇不幸的逝者可以体面地告别世界。 但这笔特殊的花费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在追偿时该如何界定? 法院认为,死者因车祸遭遇碾压导致遗体受损严重,为此支出了高额的特殊遗体整容费,该遗体整容支出不违反民间对死者殡葬的通常习俗,亦...


·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如果超过一年,则是不可撤销的。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离婚协议中的赠予条款...


·江苏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随着道路上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增多,仅仅对肇事者进行行政处罚,已经不能平息民愤,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我国《刑法》中增加了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江苏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7年8月7日)中,可以知道,江苏省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情节规定如下: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


·一般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酒后驾车的行为,一般的属于交通违章,
    一般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酒后驾车的行为,一般的属于交通违章,而要是情节严重的话,则就会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危险驾驶罪。而说到酒后驾车的处理问题,就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才行。那一般酒后驾车怎么处理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般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


·交通人伤事故保险赔偿期限
    交通人伤事故保险赔偿期限,一般是两年。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如果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提供相关资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


·车船税多少
    车船税多少钱一年 有什么标准 一、车船税多少钱一年 ? 车船税一般是汽车排量越大,车船税越高,1.6升的排量在汽车排量中属于比较小的排量,因此,1.6排量汽车的车船税相对高排量的汽车车船税而言,是要少很多。 1、根据最新的车船税规定,1.0升及其以下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1.6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


·重庆出售继承房屋如何交易
    重庆出售继承房屋如何交易 (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2、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