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怎样计算的

在我国税收是我国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工具,至今年开始,国家实行了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后,关于房屋租赁收入全部实缴纳增值税,由于政策实施时间不长,很多不知道具体税率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了解。


一、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1%,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应就地预交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乘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乘11%-已经预交的税款。

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已预交税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已预交税款。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1.5%。

(四)个人出租不动产

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乘5%。

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乘1.5%。

二、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相关规定: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6号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六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第七条,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乘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1.5%。

第八条,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的相关内容,通过前面的介绍相信您对于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有所了解,在房屋租赁时出租人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营改增后出租不动产的税率改为11%,但是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的征收率有所不同。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相关内容:

·离婚标的为房子诉讼费如何收取?
    离婚标的为房子诉讼费如何收取?离婚标的为房子诉讼费按照房屋的价值的0.5%来进行一个收取,离婚诉讼费主要涉及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立案时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若涉及到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部分,不加收案件受理费;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加收案件受理费。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根据保全财产数额来交纳保全费用。保全财产不超过10...


·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一些朋友会听说赠与别人房产的事,房屋是可以赠与别人的,但是赠与的过程中要交纳一定的房屋赠与税。对于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国家的税务法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房屋征税的标准是根据房屋实际的面积和税率来的。下面我们就带着您一起了解下房屋赠与税的内容。 一、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1、受赠方: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


·广州市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极大的带动了广东省的楼房出租,也为当
    广州市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极大的带动了广东省的楼房出租,也为当地的租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可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令多方受益的一项政策。很多市民针对这一政策中,最不理解的就是需要租多久才可以享受到这个政策呢。对于广州租售同权要租多久的规定是什么,以下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


·哪些情况下离婚了不分割房产证吗?
    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五种房产类型:1、用他人身份购房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2、买二手房未过户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3、受赠、继承未过户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


·拆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关系存期间,可能因为城市建设的需要,而将住宅进行拆迁,然后赔偿拆迁房。那么这个拆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涉及到房产问题上,夫妻都是很敏感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拆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


·农村房屋过户费怎么算,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出现了房屋过户的行为,房产在过户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要缴纳一定的过户费用,农村房产过户也是要缴纳的,那么农村房屋过户费怎么算?其相关的手续该如何办理呢?以下内容是我们对此的分析。 一、 农村房子如何过户,过户手续是什么? 办理农村房子过户,首先必要的条件之一就是购买的或继承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需要请原户主帮忙去办理房产证,然后才能过户。...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第七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三)申请人及其...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赁期限做出约定,但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赁期限做出约定,但需要注意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租赁房屋的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的。而一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之后,那作为租客就应当搬走。那现实中要是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该怎么办?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限...


·二手房买卖的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的买卖也是涉及到了相关费用的,这也是购房者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那究竟,二手房买卖的费用都包括了哪些呢?其中的税费又应该由谁来承担?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的费用有哪些 1、中介费 一般为买卖双方各1%,看房费每次10元。 2、测绘费 有土地证的,测绘时不需交费;没有土地证的,需交13元测绘费 3、评估费 持证房屋(私房)的评估费光过户为5‰,如需贷款为7...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


·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当中,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那若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行协议。 2、如果合同中确有约...


·离婚房产份额1%如何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是双方争论的焦点。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会重点参考房产证及析产证明自证据资料,来确定房产分割的办法。有时候,在房产证上面,会写清女方份额1%,男方份额99%,这种情况基本是男方出资购房。那么,离婚房产份额1%如何分割?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房产份额1%如何分割?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于不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移等行为,均应以登记公示为生效要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