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质保金退还规定的时间有多久

?工程质保金退还规定的时间有多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两年)后返还。工程建设肯定不会少质保金,那么,工程质保金退还规定的时间有多久,质保金对于工程的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因为工程的建设一般都是进行相应的承包,一旦没有质保金的约束,那么,建设单位对于质量的把控就不会那么严格没因为越严格其中的资金损耗就会较大。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对于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就质量保修金返还期作明确规定,实务中亦未形成通行惯例,由此造成了质量保修金返还约定的多种缺陷,当前,保修金返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承包方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四)的规定,约定“待工程交付使用后一年保修期到期后返还”。适用此规定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当事人混淆了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正如上文所述,质量保修金对应于缺陷责任期,故将保修金返还期约定与保修期相关联似有不妥;其次,此约定概念上比较模糊,保修金返还期仍不明确,是保修期期满后一年返还呢,还是交付满一年后返还?在理解上存在歧义,不利于实践操作;再者,即便尚不存在概念上的歧义,那么保修金具体是在一年后的哪一期日返还,亦未明确;2、笼统约定“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情形。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不同专业工程有着不同的保修期限,而约定却没有考虑到保修期的差异性,这将会给保修金返还造成障碍,即是采用5年保修期满后返还,还是2年保修期满后返还,亦或是待最长保修期满后集中返还,还是分别依照各专业工程保修期满后分段返还呢;另外,法定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甚为长久,在正常施工、使用和正常维护的前提下,一般为50—100年,若是待此保修期满后返还保修金,似有克扣工程款之嫌,如此势必会增加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使得本就利润有限的工程业务亏损,显失公平;此外对于保修期满后的返还期日亦存在约定不明的问题;3、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两年)后返还”。此约定明确了保修金返还期起算日与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一致,符合保修金与缺陷责任期相对应的要求,然对于具体返还期日并未明确,易引发结算纠纷;4、未约定保修金返还期的情形。实践中不乏有疏于约定保修金返还期的实例,施工单位在索要保修金时,建设单位或以保修期未届满为由拖延返还,或以施工质量存在缺陷为由恶意克扣,此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四)的规定,其一,在补充协商不成且合同无其他相关条款的情况下,保修金返还可以适用最长二十四个月(两年缺陷责任期)的交易习惯,要求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最长两年后的特定期日返还;其二,在给予合理准备时间的情况下,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限期履行返还义务。以上就是对于工程质保金退还规定的时间有多久问题的回答,对于许多人建设企业来说在从事这一行业时,肯定会对质保金有着较为详细的研究,又因为质保金就决定了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一旦工程除了问题,所属企业就不会有市场生存的空间。



相关内容:

·五险一金是国家为了减轻劳动者负担,规定
    五险一金是国家为了减轻劳动者负担,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保障性待遇的简称。五险一金的存在为劳动者提供了社会保障,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各地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各不相同,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浙江的标准。 一、2020年浙江五险一金比例如下(仅供参考,每个人的具体缴纳比例存有差异): 养老保险:企业14%,个人8% 医疗保险:企业11.5%,个人2% 失业保险:企业2%,个人1%(农...


·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一、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1、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情都可以算工伤。和员工是否在自己特定的岗位上是没有太大关系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工伤鉴定后是否停发工资
    工伤鉴定后是否停发工资 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停工留薪期是否期满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有明确说明。若工伤职工还处于停工留薪期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已期满: 如劳动者构成七至十级伤残:则劳动者应当恢复上班提供劳动,若未上班的则,用人单位可不发放工资。如构成五六级伤残: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劳...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 工程质量问题是国家关心的重点问题,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要符合国家的规定。但是不同的工程所需要的质量等级是不一样的,不能一刀切的要求所有的工程都打到同一个质量标准,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制度,将不同的情况分开处理。 一、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大学生毕业,找到工作单位后,要和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签订合同,否则就是违规行为。而目前劳动合同通常是一年一签,到期后双方会商量是否续签。如果单位单方面不续签,要支付补偿款。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


·劳动法加班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规定是怎样的? 当单位遇到工作比较紧急或者项目没有完成之时就会选择让员工在下班之后或节假日加班,公司会按照规定给予加班员工加班工资,劳动法中对于加班时间以及加班工资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应该仔细阅读劳动法加班规定。 一、劳动法加班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非因本人原因变更劳动关系补偿
    非因本人原因变更劳动关系补偿 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 如不按规定补偿 劳动仲裁时双倍补偿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转移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劳动报酬而形成的关系。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的现象存在很多,那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写明哪些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写明哪些内容您都知道,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申请仲裁调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劳动仲裁调解的时候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写明哪些内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的。 一、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写明哪些内容 1.首部 标题。居中写明:“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性...


·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
    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工程质量好坏直接决定其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工程质量管理的单位很多,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还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当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后,按照责任制的规定,总有单位和个人要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的社会生活得益于各项有质量保证的工程的实施,一个完整的工程是由许多子工程所组成的,只有这些子工程的质量有了保障,工程质量才会有保障。隐蔽工程是许多工程的子工程,验收该工程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你是否知道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1、验收程序:承包人隐蔽工程完成自检→隐蔽工程验收申报→通知监理/甲方检查→隐蔽前相关试验→试验合格(...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是一种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定权利。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二)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
    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 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 一、总则 1、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铁道部与沿线省(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客运专线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谈纪要》(以下简称省部纪要)和依据省部纪要签订的《征地拆迁实施协议》(以下简称实施协议);紧紧依靠当地各级人民政府支持,依法保护铁路建设和沿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