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是否破裂”。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怎么办

可以上诉,也可以在六个月后重新起诉。不过,这样的案子在没有新的证据支持下,上诉也很难改变判决。

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有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不受限制,可以随时起诉。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诉讼这是最普通的一种做法,这种做法往往能够达到预期的结果。但是,也可能存在例外。

起诉离婚的时候,并不是法院依法受理了离婚案件的,那么最终就可以判决夫妻离婚,这还要实际看是否满足诉讼离婚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要求,自然即使调解无效,也不会准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自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想要离婚的目的也就会落空。


相关内容: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1、灾害损失险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一)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


·一、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家了离婚怎么办?
    一、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家了离婚怎么办? 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家离婚的话其办理方式为: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3、离婚后孩...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从历史发展来看,就男女之间在婚姻关系之外建立的同居关系,以前在我国称之为事实婚姻,而现在则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统一为非法同居。纵向上,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是一脉的,但他们之间还是存在很多的不同。那究竟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要件不同 1、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符合结婚登记的事实要件,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并不都具有这种终身共同...


·无效婚姻和离婚的区别有哪些?
    无效婚姻和离婚的区别有哪些?无效婚姻与离婚仍然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区别在于:第一、基本功能不同。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无效婚姻制度最初诞生也是为了使人们合法摆脱婚姻的束缚。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无效婚姻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处理违法婚姻,提高婚姻质量,维护民法典的尊严。可见...


·在夫妻离婚后小孩归谁抚养
    在夫妻离婚后小孩归谁抚养 一、在夫妻离婚后小孩归谁抚养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


·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法律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婚生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和继父母子女关系四种。前三种父母子女关系都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只有及父母子女关系不能一概适用,而是有条件地适用父母子女关系权利义务的规定。 在现实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名义型 即生父或者生母与继母或者继父再婚时,继...


·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孩子怎么判?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


·新婚姻法可以起诉第三者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现如今,不少人的婚姻都陷入了危机,有的出现了第三者,给个人婚姻和家庭带来了严重的伤害。以前的婚姻对此也没有做出法律规定,但是《民法典》可以起诉第三者吗,这也是很多人的疑问,受害的一方大多都是想起诉第三者和出轨的一方。但是到底可以起诉吗,可以到本文了解一下。一、《民法典》可以起诉第三者吗除非他们有事实婚姻,否则你起诉法院根本没办法立案...


·离婚财产成年子女过户手续是什么?
    离婚时很多人不愿意的的事情,但是矛盾的激化让两个人不得不去离婚来解决,在离婚的时候主要要进行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也就是房产的分割,有时候家庭会把房产给与子女,那离婚财产成年子女过户手续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成年子女过户手续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


·新婚姻法 婚后增值部分如何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民法典》婚后增值部分如何规定?一、婚后财产增值部分如何界定《民法典》简单地规定“婚后所得”一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


·事实婚姻怎么办理解除关系
    事实婚姻怎么办理解除关系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事实婚姻当事双方或一方,对婚姻法、对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不够尊重,所以有条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