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就解除劳动关系都有权单方面提出。如果是员工个人提出的,那么需要其向单位提交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来告知并请单位配合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下面我们就这个您比较关心的话题在下文做相关介绍。




一、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___公司:

本人___,于___年___月___日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至今已在单位工作了___个月。现由于原因(用人单位的用工或管理行为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比如: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支付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列举任意一条或多条都行),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本人即日起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请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两天内一次性支付本人全部工资(包括全部加班费),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致

___(手写签名)

年月日

二、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型

《工伤保险条例》将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对于一到四级伤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对这些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与这些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但并不意味着一到四级伤残就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可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一,这是劳动者的权利,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也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关系。其二,有相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明确规定: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工伤保险待遇应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伤残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长期待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由此可见,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可以单方提出。

由上观之,被评定为一至十伤残的工伤职工都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只能由工伤职工单方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单方提出;工伤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2、劳动者预告解除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方式,在适用时需满足二个条件:

(1)符合预告期限的规定。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

(2)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即时解除型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劳动者感到合法权益受到伤害,要提出离职时,得先弄明白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写。一般要说清楚两个事情,申请离职理由和相关赔偿。用人单位确定情况属实后应该同意并协助办理离职手续,并给劳动者一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相关内容: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的书面合同。劳动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违约责任,无论哪一方违反劳动合同,都要按照合同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具体来说,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劳动法》第102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情况有什么?
    现在,常常能看见政府为了方便市出行和城市化建设而修路、扩建,这其中,市政公路工程质量尤其重要,关系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一旦发生问题,就会给市民和城市带来严重的灾难,下面。 一、事故分类。 1、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以下。 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要加固修补,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300万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起诉老板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起诉老板吗?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如下法律风险: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2、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签单休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签单休吗? 这个情况是不能简单写入合同的,否则,就是不合法的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最好是这样约定:因工作需要,甲方(用工方)提供每周一天的轮休,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总额度包括单休的工资补偿。 二、劳工合同生效的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该条的规...


·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
    现在流行一句话“总有那么几天不想上班”,所以,实践中劳动者旷工的现象还是非常多,但是旷工者还是少数,当然,用单位肯定会对旷工的员工进行处罚,那么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一、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 旷工的处罚我国劳动法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每个用人单位都会相应的处罚规定。旷工当天的工资肯定是没有的,而且会有相应的罚款。所以,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 二、旷工的认定 第...


·农田水利工程质保金是什么?
    农田水利工程质保金是什么,有什么用? 水利工程一直是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也在最近几年越发重视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不仅要实施效率高,还要保证质量过的了关,这就需要承办方缴纳一定数额的质保金。大多人可能对于农田水利工程质保金是什么?有什么功能?都是一头雾水,我们今天就解答您的疑惑。 一、水利工程质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


·江苏省政府针对全省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
    江苏省政府针对全省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工伤鉴定管理条例,但是江苏省的工伤鉴定管理条例,实际上对申请鉴定的当事人,以及和工伤鉴定相关的行政单位都是具备约束力的。所以身处江苏的劳动者,如果将来有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可以先了解一下江苏工伤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江苏工伤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江苏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职工...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 随着法律建设的逐步发展,对于劳动者的保护越来越规范。在新劳动法中,对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进行了新的调整,包括加班时间的定义,加班费计算等。那么,有人会问,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这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吧 一、关于加班费的法规条文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


·未续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未续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3...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倘若不合格,会造成大小不一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一旦发生质量事故那是会有相当严重的后果的,更有甚者会有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到那时就追悔莫及了。所以要求建筑师们对建筑质量严格要求,相关部门还制定了许多的法律法规来处罚那些质量不合格的项目。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是什么呢?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有什么? 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


·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不管是工程项目的所有者还是日后会使用到这个建筑的公民都会对施工方建造的工程质量表示高度的重视,因为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经济上的利益以及公民本身的人身安全,国家对此也有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下面一起来看看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1、《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在建设的过程中,其中某个职业它没有好好履行自己的义务,给整个工程带来不好的作用,那这时候就需要把他换下来,不用他了,再换一个更好的来执行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一个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需要像一个文书的东西来规定您的责任。所以就得了解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