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子女抚养费内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子女抚养费内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延伸补充: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


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离婚之后需要尽快确认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只有确定抚养权才能确定孩子日后生活的标准和能力。抚养权的归属确定后,不代表不尽抚养义务的人没有其他任何的职责,所以另一当事人应当承担支付职责,以及监护探视职责,以保证孩子的真实情感的体验。




相关内容:

·家暴法律如何认定家暴
    在我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自我权力意识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对于自我保护以及男女平等方面的一个认识和重视。现如今,我国仍存在许多人受到家暴而自己隐忍的现象,因为我们很多人对于如何认定家暴这个问题是不清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我国法律上,到底对于家暴的认定有哪些规定,希望能够增加大家的法律知识。家暴法律如何认定家暴《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


·缓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很多案件的赔偿都是从法院的错判开始的,相关法律人员以自己的私利在自己的案件作乱作假,还有因为证据的不明确,对该无罪人员宣判了有期徒刑。那么,这样就导致了法院应该对当事人起承担相对应的责任赔偿。法院对于错判的赔偿分为一下两大类:一类是因为法院宣判的结果对当事人直接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由此司法机关最后重新审判从而得以洗去冤情。那么,接下来就是对该此案件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在谁那一方面出了差错,导致案...


·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
    男女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若不能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相应条件的话,那么最终是无法达到目的的。就结婚而言,需要符合的条件肯定与离婚不同,那到底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


·离婚后哪些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哪些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


·一、家庭财产分配官司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一、家庭财产分配官司的适用原则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


·一、未婚生子祖父母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未婚生子祖父母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


·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
    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是需要抚养孩子的。然而,父母并不需要无期限的支付抚养费,对孩子可以独立维持生活水平后,父母即没有抚养的义务,那么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 一、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 父母抚养子女的期限是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


·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
    我们发现有的时候有过错的一方居然还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是说过错方就不能起诉离婚了。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此时并不清楚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过错方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过错方提出离婚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的,这样的名存实亡的婚姻即便是强制维持下去,也没...


·以前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以前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关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规定。该规定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作为划分的依据。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


·我们都知道:安家才能立命
    我们都知道:安家才能立命,才能够有奋斗的源泉和动力。但是,对于现代人而言,尤其是在一线城市奋斗的年轻人来说,想要单纯通过固定的工资来买房,实属不容易。而且,现在的房价虽然得到比较好的控制,但是因为基数大,所以也是高的离谱。如果不选择贷款按揭来买房,恐怕很多年轻一代,都终将成为城市的租客,无法承担起在大城市买房的压力。 相比于新房的不稳定性,二手房在市场中反而受到更多的青睐。 那什么是按揭住房贷...


·一、离婚财产分割上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财产分割上诉状应该怎么写? 民事上诉状的写法: (一)首部 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 1、标题“民事 上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


·离婚时如何证明家暴
    离婚时如何证明家暴家暴属于法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并且离婚时可以依据家暴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具体来说离婚时如何证明家暴?换句话说,离婚时证明家暴的证据有哪些?我们马上就从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离婚时如何证明家暴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