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应该怎么办?

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应该怎么办?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继续正常使用即可。商品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由于房产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所以到期后房子仍然是你的,但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根据民法典,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但需要交一定续期的费用,这个费用以及怎办理目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约定。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民法典》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二、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我国的土地使用是有年限规定的,比如说住宅类型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年限规定是70年,在这个期限到了之后,普通老百姓都是比较困惑期满之后应该如何处理,实际上根据最新法律的规定,现在住宅类型的房屋使用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自动续期,无需办理其他手续即可。



相关内容:

·广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有很多种类,如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农村土地使用证等,办理不同的土地使用证需要的资料和流程等都有所差别。土地使用证在一定情况下是必须要进行办理的,下面就是广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


·房产继承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当今社会,买房子是很多人生活中重要的事情,但是房价太高让很多人望而兴叹。实现居者有其屋,是这个国家的梦想。房产证是一个房子使用权的证明,只有你有了房产证还可以说这个房子是属于你的。那么,房产继承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房产继承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有两种,50年和70年,现在一般来说住宅性质的会是70年,而商用性质的就50年。到期后补交一笔土地使用税(中国的房屋所...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包括什么内容?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包括什么内容?土地,不论是对于城市还是农村居民而言,都是很珍贵的。对于国家的建设,需要征地的,人们都应该用于奉献,配合国家的征地政策。土地的征收,是为了让土地得到更好地利用。当然,国家并不是免费拿走人们的土地,都是会给补偿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 近期,在广东省,因为国家征收房屋引起的停产停业的损失赔偿问题,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投资人可以选择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需注意以下几点:一、可用于出资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并且经过有偿转让。如果希望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对外出资,必须通过“招”、“拍”、“挂”途径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办理出资手续。如果土地是无偿划拨而获得的,必须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办理出资手续。二、土地使用权应未设立权利负担。可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不应有抵押权等权利...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前进街道(二台子村、东山村、沈海村、望花村、畜牧场、榆林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185000元/亩;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但公民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即可。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也可以以划拨的方式取得,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人都应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那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年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定义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


·国务院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您会发现,如今在政府征地工作这一块的信访量已经大幅度的下降了,因为国务院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一系列详细规定当中,就给出了对于征地补偿安置存在争议的时候的一些解决方法。其中明确规定各省人民政府必须要配合下属单位解决好相关的协调裁决工作的,整个协调裁决的过程不仅要求高效便民,而且合法公正这是国家一直在强调的。 国务院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地补...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可以拒绝吗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可以拒绝吗一、政府征收土地农民可以拒绝吗?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地区征地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由于城市的发展,利民工程的建设都需要用到土地,所以征地补偿是许多人关心的内容,国家对此出台的相应征地补偿政策是许多人都想要去了解的,有相关政策进行参考的话自身遇到的征地补偿问题也能够更好的进行。那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


·一人两地案件会不会判两次
    会,不同的案子会判两次。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


·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